汪源代表:
您提出《关于完善时代天街域内道路系统的建议》(DH36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与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早完成域内城市道路的竣工验收,按规定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管理”的建议。目前,时代天街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验收、未移交。根据《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完成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之规定,时代天街域内交通安全设施未完成移交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近期,将督促建设单位持《道路竣工验收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馈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方案意见》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时有整改意见的须提供),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请功能移交。
二、关于“理顺城市道路与项目内部道路边界,分清权属,厘清管理范围”的建议。大坪正街、长江二路、茶亭南路、医学院路等属于城市公共道路;时代大道、时代天街一支路、时代天街二支路等代建道路及中央公园,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由龙湖重庆时代天街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时代天街已建成10年,2023年7月开始,分两期对立面、景观、动线等进行升级改造,拟于2024年底完成。为便于焕新改造顺利推进,重庆龙湖成恒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向区城管局申请延期移交。到期后,我们将会同区城管局,尽快完成移交工作。
三、关于“禁止占用人行道用作内部停车场,协调长城宾馆主入口处停车场不占用人行道”的建议。长城宾馆属于部队产业,停车场属于其红线范围内,由其负责管理和维护。收到您的建议后,已协调有关方面在宾馆停车场外围预留人行通道,后续将继续与其保持沟通,并持续关注该区域人行、车流情况,确保人行通道畅通。
四、关于“焕新升级城市道路,完善功能保证人行系统连贯性,丰富道路设施改善舒适性、增加趣味性,推动街区品质提升”的建议。时代天街域内道路未移交市政管理部门,目前由建设单位自行管护。针对建议中提及的“原规划的城市道路,其人行道在部分路段缺失,与长江二路等城市主干道未有效连接”和“设施形象不佳”等问题,协同区城管局加强行业指导,利用组织召开的设施维护会议等场合,对其进行条例、规范宣贯。同时,对标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工作目标,针对时代天街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情况,持续加强环境卫生、道路设施、交通秩序、门楣店招、两轮摩托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协同推动北广场、时代大道等区域改造,维护改造车行道3600平方米、铺装人行道4000平方米;有序推进店外占道经营规范整改21户;规划设置摩托车停放区域14个、车位800个,提升商圈城市管理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还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动街区品质提升。
此答复函已经街道办事处李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渝中区时代天街商圈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