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志霞、骆礼凡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朝天门片区网红打卡地流动商业拍照行为的建议》(DH143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持续推动旅游市场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网红打卡地流动商业拍摄行为”(将此行为归纳定义,简称“旅拍”)。经区级各职能部门会商研究“旅拍”的合法合规监管等问题,因此类情况无明确法律规范,各一线监管力量将在日常工作中以规劝、驱离、维持秩序为主。具体如下:
一、联合执法规范“旅拍”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治理效果良好。对景区内有固定场所的“旅拍”经营商家进行检查,督促其合法合规经营,对明码标价、售后处理、诚信经营等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引导;召集网红打卡地流动“旅拍”商家,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约束文明诚信从业;对网红打卡地从事“旅拍”经营的拍摄人员进行巡查登记,督促其完善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
二、联勤值守严禁“旅拍”占道。本着“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在占道、违规着装、不雅动作、不合时宜装扮等进行规劝制止,要求文明拍摄、共享美景。在景区周边张贴《安全文明规范有序拍摄倡议书》,联合“渝中发布”在线上线下标识最佳拍摄点位。发布《告游客书》,公布合法“旅拍”商家名单,维护消费者权利。对长期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教育和管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街为市,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经营,取缔占道流动摊贩,还路于民,保障交通畅通。
三、加大治理力度实行错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朝天门街道执法大队和朝天门市场执法大队,采取弹性工作制,对重点路段重点治理,实行动态巡查、错时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实现“动态清零”,切实解决“城管下班,摊贩上班”的城市管理心结,坚决防止前清后乱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城市形象。加大检查频次,采取定人、定时、定段、定责的方式,开展巡查整治。对经过反复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仍不服从管理的从严处罚,采取强制措施,对物品实施证据保存。
下一步,我们将社会治理与公益组织相结合,以志愿服务为载体,不断完善服务细节,提升服务质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让游客满意在渝中,幸福在渝中,文明在渝中。
此答复函已经张艳旻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朝天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