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代表:
您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设置残疾人轮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残疾人轮椅充电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对于您提的建议,我委组织联系了区规资局、区住建委、各街道办事处、市区供电公司等相关负责人进行磋商,了解相关情况,并就您所提建议进行了办理。
一是开展调研,报市级部门研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法规规定,因我委主要负责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的建设及安全监管,残疾人轮椅充电桩不在我委管辖范围,为落实建议,我委组织住建、规资、街道等相关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和通过调研,目前残疾人轮椅充电桩主要为依托物业小区区域,在合适的场地,在取得产权方同意且符合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参照目前住建部门牵头建设及监管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我委目前已将情况上报市级部门,通过市级层面明确职责分工和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是强化供电,做好电力设施建设。目前,我委经会同各街道进行摸排,针对全区有残疾人轮椅充电桩需求的小区,我委积极督促协调供电企业,在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中,积极建设电力设施,并督促市区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发改部门制定的电价政策进行充电费用收费;同时指导市区供电公司按照市、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零审批、零上门、零投资)政策要求,切实做好后期接电服务工作,以满足后期建设充电桩的电力负荷,进一步解决残疾人轮椅充电桩充电需求。
三是对接住建部门,争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之中。目前全区正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经我委与区住建委联系,在其牵头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我委争取并协调住建部门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将残疾人轮椅充电桩配建纳入其中,因地制宜建设充电桩,满足残疾人活动需求。
此复函已经刘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议案建议场景,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