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DH3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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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心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渝中区竞地花园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59日,我委组织区住建委、大坪街道办事处、渝中铁塔分公司、竟地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方等单位,就在渝中区竞地花园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相关事宜进行研究讨论,随即对竟地花园小区现场进行了踏勘,现场会议各单位就竟地花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相关事宜提出意见,一是渝中铁塔分公司提出经过现场踏勘初步判断竟地花园小区有两片空地基本符合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条件。二是竟地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方提出该两片空地相邻楼栋居民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反对意见强烈,2024年底及2025年初竟地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方有邀请过充换电建设单位到现场查勘,并将充换电建设单位设计的图纸在小区进行了公示,遭到该楼栋居民的强烈反对,最后取消了建设计划。三是区住建委表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本就是按需建设,应当充分遵循小区业主意见,介于该情况建议由大坪街道办事处牵头充分征求竟地花园小区业主意见,再视情况进行充换电设施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主动与大坪街道办事处加强沟通,密切关注竟地花园小区业主意见收集情况,若具备建设条件后,我委将第一时间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竟地花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刘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议案建议场景,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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