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渝中区人和街13号附1号支路路面及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街于2025年3月24日组织区卫健委、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对道路破损问题的恢复责任及时间进行了充分沟通和明确。施工单位已做局部修复,后续我街将持续跟进道路修复进展。
此复函已经蒋依胜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议案建议场景,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