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第DH017号建议 的答复函

来源:大溪沟街道 发布时间:2025-06-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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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渝中区人和街13号附1号支路路面及人行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街于2025324日组织区卫健委、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对道路破损问题的恢复责任及时间进行了充分沟通和明确。施工单位已做局部修复,后续我街将持续跟进道路修复进展。

此复函已经蒋依胜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议案建议场景,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

                      2025430

人: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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