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代表:
您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降低渝中区非直供小区涉电风险隐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老旧电力架空线路更新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推动非直供小区供电改造建议。2020年以来,市能源局、市经信委牵头,推进全市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对非直供居民小区进行供电设施“一户一表”改造,渝中区截至目前,已完成20个小区电力改造。2026年初,为了推动渝中区剩余非直供居民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区经信委积极对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争取政府专项债项目,拟对前期摸底和现场查勘后符合改造条件的上清寺街道太平洋广场B座、解放碑街道五一路96号、南纪门街道花街子十八梯大厦3个非直供小区进行改造。目前,项目已按规定流程报送区领导审议,并顺利完成前期决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均已编制完毕,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准备报送区发改委进行审核。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争取市、区两级资金政策,推进剩余非直供小区电力设施改造。
二、关于整改专用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建议。近年来,按照市、区政府高层建筑整治、电力安全相关工作要求,我委牵头,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局配合,统筹街道、物业等力量,开展高层建筑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其中非直供小区专用电力设施,督促产权方或管理方做好运行维护,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全面更换或修理小区内老化、破损的专用电力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今年,渝中区成立了渝中区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专委会下一步将加大专用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关于建立物业电费专项账户并明确资金运作规则建议。经对接区住建委,目前尚未有上级法律法规支撑物业设立电费专项账户。为保障业主资金安全,并规范物业加价行为,保障业主权益,区住建委、区经信委将加大对物业单位的宣传引导,并积极向市级部门建言献策,争取建立物业电费专项账户。
此复函已经刘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议案建议场景,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