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区委:
您在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完善渝中区基层应急救援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36号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与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社区统战工作,落实居民自救
一是加强专业队伍管理与培训。我区制定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创新成立优秀社区书记工作室,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配齐配足1360名社区工作者,推动社区工作者由单一条线业务工作向“专业+全能”型转变,确保“平时走得近、急时站得出”。每年实行分层分类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综合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补充辖区志愿力量。积极组织动员辖区老党员、热心群众,整合发动社会单位、业委会、专业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协助社区抓好管理和服务,让“最小单元”凝聚“最强力量”。全覆盖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发展各类志愿者21.8万余名,年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万余场;链接区慈善会、红樱桃义工协会等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发展基金,凝聚公心爱心,持续增强社区治理共同体意识。三是常态化开展“三上三清”社区服务行动。“上门”做到民情清楚、“上路”助推环境清爽、“上心”保持干群“清亲”, 推动社区工作者上门入户,加强与居民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引导群众参与社区事务,提高社区影响力、号召力。
二、为社区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治保障
(一)开展权益保障专项行动,着力规范合同协议
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从2021年起牵头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和头部平台企业“走前头、做示范”活动。着力督促、指导平台企业严格按照《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的要求,准确划分三种形态,依法完善合同、协议。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和完全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条件的劳动者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签订合作、承揽协议。同时对劳动合同、协议的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杜绝企业单方面排除劳动者权益,逃避自身义务的霸王条款、陷阱条款。目前我区平台企业基本上都已按照三种形态,以纸质或者电子在线等形式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合作、承揽协议,在明晰权利义务、促进公平、保障劳动者权益和防止争议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补齐工伤保障短板
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缺失的问题,区人力社保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并向上级报送问题及建议,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建设。2022年4月,我区作为试点区县之一开始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试点方案总体上参照现有工伤保险制度,为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专门设计了一套名为“职业伤害保障”的保障机制(险种)。在保障范围方面,将网约车驾驶员、外卖员、即时配送员等纳入保障范围,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所有职业伤害风险较大的新业态从业群体。在费用征缴方面,明确了“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核定原则和“按单计费”的计算方式。试行期间按网约车每单0.04元,外卖每单0.06元,即时配送每单0.04元,同城货运每单0.2元执行。在职业伤害认定方面,基本上参照了现有工伤保险制度下确认为工伤的各种情形。在保险待遇方面,各种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也基本参照现有的工伤保险,保障效果与现有工伤保险大致相当。从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我区平台企业的从业人员覆盖率已接近100%。后续随着费率标准、费用分摊机制和经办流程的进一步完善,相信能够较好地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
(三)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强化社会保险覆盖
区社保中心积极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中“乡镇(街道)要组织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通过信息比对,积极组织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争取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
三、深入推进应急救护培训活动进社区
(一)渝中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开展情况
渝中区2017年开始启动红十字应急救护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五进”活动,拟定培训内容和形式,明确目标要求,保证培训覆盖面。我区充分利用各街道、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全覆盖优势,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下沉到社区。在之前应急救护培训“五进”工作基础上,自2020年起,各社区红十字会每年组织巡防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居民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由区红十字会安排救护师资开展培训。此外,我们还组织辖区学校师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及技能培训。近五年来,累计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160 余场25597人次,救护员培训519人次。通过培训增强了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让他们在突发意外事故现场敢于出手相救,有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渝中区公众应急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渝中区从2018年开始启动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 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为导向,成立工作小组,协同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红十字会、区公众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基地,全方位推进普及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注重将理论运用于实践,采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工作阵地,累计开展公众应急技能培训53场,覆盖范围达2500余人,参训人员考核合格率达90.4%,不断加大对公众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科普力度,有效提升了我区公众卫生应急意识和技能。
四、整合现有平台资源为财政减负
近年来,区应急局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牵引,聚焦城市整体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综合应急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城市综合应急能力提升等方面,固强补弱,着力建设基层应急服务体系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资源,减轻我区政府财政压力。
(一)硬件设施方面,抓好队伍建设,整合物资储备
统筹基层民兵、社区巡防队员、网格员和城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救援联系机制,全面提升各类应急救援能力,目前辖区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2支,11个街道均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15人,79个社区共配有936名专职群防队员,79个社区都建成了微型消防站。整合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了以区级储备为主体,街道储备为基础,社区储备为支撑,家庭储备为倡导,社会力量储备为补充的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近两年来投入300余万元增补采购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水上救援、地震地灾救援、城市排涝等方面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累计45类,3821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应对。
(二)软件设施方面,整合现有平台资源,为财政减负。
一是自然灾害灾险情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研判调度信息化优势,利用区防汛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御天•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通信、高效协同,实时对各重点在建项目、码头、交通运输企业等关键点位开展线上巡查,由系统发出气象预警首报,针对上游降雨天气可能导致的长江、嘉陵江水情变化,系统自动预判、调整风险等级,强化沿江戏水、垂钓人员的管控;二是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构建1+1+8+N“互联网+大数据”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责任全链条上“网”,监管全过程入“云”,选取储奇门加油站及时开展“智慧监管”实体化试点,推动在线检测、AI智能识别、远程调度指挥等功能应用,成功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重庆市渝中区)重点应用场景。《中国应急管理报》对我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目前,利用平台开展巡查160265次,闭环管理隐患10353处;三是自建工作群、党政OA等办公平台。依托渝快政,建立涵盖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群用于日常预警信息发布、日常工作交流等。通过党政OA以正式文件方式,向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或其他工作通知。四是公众媒体平台。主要通过渝中区政务公开网站、区融媒体中心、地方新闻媒体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直接公布,将具有公信力的声音传递至一线,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结合您提案中所提建议,我局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以下工作思路。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其本身具有高度的松散性、灵活性和流动性,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方面难以按照传统行业的劳动者同样管理。我区各级人力社保及工会等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设计一套既符合新就业特点,又能充分保障的权益保障体制机制。下一步将出台系列新的保障制度,继续规范完善合同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等方面体制。
(二)我区将继续联合公众卫生应急相关协同部门,坚持科学布点、拓展培训、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技能普及和日常维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逐步实现科学、高效、智能化管理,切实助力渝中安全。
(三)下一步我区将开展防汛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与预警信息平台、 渝中安全APP的融合互通工作,整合平台资源,构建互联互通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功能,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此答复已经赵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区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23-63762595
联 系 人:张 小 梅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