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局:
现将《关于率先示范推进我区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建设的建议》(第117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响应,广泛发起动员。摸清辖区175个公共机构现状,遴选出管理基础较好、减碳空间较大的区级机关大楼、区档案馆等公共机构,鼓励积极申报,宣传普及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相关政策及重要意义,发挥示范引领带动效应。
二是主动对接,摸清指标核算。积极对接市生态环境局,掌握近零碳公共机构建设6项一级指标和35项二级指标核算方法及要求,联动开展近零碳公共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三是资金支持,联合试点建设。近零碳公共机构建设指标核算专业性强,拟协调部分财政预算,联合贵局签订三方合同委外编制,确保编制报告质量,共同推进试点建设。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深入推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建设。跟踪本次试点公共机构建设成效,适时开展评价验收,加强自我近零碳管理。持续挖掘公共机构建筑脱碳潜力,探索低碳技术应用场景。
二是加大宣传,传播绿色低碳理念。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环保主题日开展近零碳公共机构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校学生等广泛参与,推动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风尚。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