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委:
现将《关于积极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过程低碳发展的建议 》(第163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按照职能职责,我局牵头排污许可管理单位污水排放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辖区44家污染源单位排污许可发证率达到100%,其中重点管理9家,简化管理35家。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动态清单,将9家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112家中小排污单位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督促各排污单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三是实施数字化、智慧化监管。督促9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鼓励39家中小排污单位实施污水在线监测,与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实时监控排污单位水质情况,发现污水超标等问题及时督促排污单位整改。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