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商圈管委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35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石油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2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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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优化大坪时代天街商圈品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与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重新规划大坪时代天街交通动线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协同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提升时代天街长江二路、大坪正街、医学院路入口整体形象的考察论证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工作日早晚高峰及周末节假日,在坪正街A馆路口、石油路口、长江二路马家堡路口、大坪环道英利路口设置交通疏导点岗,如遇时代天街车库爆满,协调交巡警加派警力,临时封闭相关路口,引导车辆绕行进入车库,做好时代天街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缓解交通压力;三是积极协调时代天街物业公司,加装内部道路的物理隔离设施,使车辆进出更加合理,定期修护内部道路,进一步提升商圈品质。

二是关于对办公和商务街区的服务提档升级的建议,时代天街办公楼宇和商业街区分别由龙湖物业、龙湖商业公司管理运营,现已督促两家公司强化公共区域服务和管理,配合提高时代天街整体营商环境。下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督促、协调龙湖物业加强时代天街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厕日常管理维护;二是督促垃圾收运单位及时转运生活垃圾;三是督促物业设置通风、除臭等设施,强化清洗消毒工作,防止臭气扰民发生。

三是关于降低大坪时代天街的物业费用的建议,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服务水平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时代天街写字楼物业费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符合法律规定比例的业主表决通过,并将表决结果公告三十日以上。下一步,将配合区住建委,指导时代天街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临时业主大会,协商调整物业费相关事宜。

此答复已经街道办事处李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区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渝中区时代天街商圈委员会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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