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懿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溪沟街道张家花园社区打造社区便民食堂的建议》(第06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与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改善社区生活质量和推动社区和谐发展的热情关注与积极建言,我们深知大家对于在社区内能有便捷安全餐饮服务的迫切需求。
一、社区便民食堂开办模式及要求
根据《渝中民〔2020〕148号 关于做好渝中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渝中民〔2020〕129号 关于印发《渝中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社区便民食堂主要采用两种开办模式:一是由社会单位直接兴办;二是由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机构与餐饮服务机构合作建设或运营,旨在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食品加工和用餐场所。
在开办要求方面,严格遵循 “便民、适老、规范” 原则。其一,结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明确在新建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 300 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内,需规划建设具备集中用餐、外送等功能的社区食堂,新建食堂应满足同时容纳 50 人以上用餐的标准;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内建设能同时满足10人左右集中用餐的社区餐桌。其二,着重考量便民化程度,选址须交通便利,便于居民尤其是老年群体就餐。
二、社区食堂建设现状
自 2020 年起,在区民政局的统筹指导下,大溪沟街道积极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工作,已在双钢路社区(渝中区首家)、人和街社区、建设路社区交通便利、阵地空间允许的情况下成功建成 3 家社区食堂,有效解决了周边老人及居民用餐难题。目前,街道正有序推进胜利路社区新建社区食堂项目。
三、张家花园社区现状
经实地勘察评估,张家花园养老服务站(地址:张家花园街 204 号 2 单元 1-2)受限于地理位置及空间条件,存在明显不足。该服务站位于半山腰,交通可达性较差,且建筑面积仅 111.27㎡,与社区食堂建设所需的空间标准差距较大,无法满足同时容纳多人用餐及食品加工操作等功能需求,现阶段确实不具备打造社区便民食堂的条件。您建议中提到的社区便民食堂选址:北区路67号2楼(现渝中区精卫中心门诊部旁)、北区路73号创意大厦底楼(原艺城培训机构)或人和街15号附9号(现水田坝三合鱼处)由于权属等原因,无法实现公建民营建设计划。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张家花园社区当前条件受限,但街道始终将解决居民用餐需求作为重要民生工作。下一步,街道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辖区居民用餐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居民用餐需求及建议;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社区空间优化等工作,积极挖掘潜在场地资源,动态关注适合建设社区食堂的区域;三是加强与社会单位、餐饮企业的沟通协调,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争取在条件成熟时,为张家花园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用餐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辖区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已经蒋依胜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渝快政数字政协提案系统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余冰勤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
2025 年 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