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教函〔2025〕38号
尊敬的贺春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的建议》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区教育的关心并提出很好的建议,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高发,区教委对此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总结短板问题和堵点难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严防发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侵害案事件。
一、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工作。近年来,区教委陆续印发了《防范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十六条工作措施》《关于加强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切实做好未成年学生防性侵防欺凌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欺凌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同时,组织开展了渝中区中小学及中职学校预防校园欺凌优质课竞赛和教育案例评选活动,切实有效提高了学生对侵害、欺凌等事件的认识和防范,提升了广大教师加强防范学生欺凌安全教育的效果。区公安分局也加强了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管控,目前,全区登记在册的10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均落实了管控责任民警,明确了管控责任,逐人建立管控档案,由社区民警每月定期开展教育管教帮扶活动,无一出现漏管、脱管和重复作案情况。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教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小学、初中年级均开设道德与法治学科,高中开设思想政治学科,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上好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内容,切实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是非辨别能力。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法治副校长,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共同加强浦发宣传教育。
三、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效果。渝中区出台《重庆市渝中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渝中区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等政策措施和实施规划,形成区域协同育人新格局。积极构建“师资互通、专业互补”的协同育人团队,吸引超3万人加入。开发家长全员课程48节、个性定制课程400余节、社会实践课程百余节,实现家校社育人全覆盖。同时,将协同育人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德育工作考核等多维评价体系,激发内驱力,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教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区未联办印发《渝中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同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校园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停车设施、占道摆摊、人行过街设施等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设置规范、功能完好,并加大对校园周边互联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旅馆经营者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预防减少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通过统筹多部门力量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惩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有效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案事件发生。
为切实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制度示范文本》,指导、督促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建立完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处置涉生欺凌事件。同时,持续深化“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工作,严格落实《渝中区“莎姐守未”专项行动自我保护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学生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但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正。公安部门坚持对未成年人侵害案件“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三知四查”要求,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和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事件。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三见”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和“三见”工作,在校园周边建立“校园安全区”,提升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防发生未成年学生被侵害案件,积极参与未成年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案事件。检察院将认真履行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结合“莎姐守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莎姐”普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分析研究辖区内侵害未成年人案例的特点和趋势,将真实案例与趣味互动相结合,创新开发系列情景式、沉浸式普法课程,把预防性侵害和校园欺凌的知识传递给学生。区教委还将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道德与法治教育等相关课程,并加强与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讲座以及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伤害等安全宣传,畅通和完善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报告、处置机制,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区教委将以入选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为契机,按照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教联体”建设,进一步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让家校社协同育人更加联动紧密、发挥更大作用。公安部门将以110接警平台为依托,开展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回访,将家庭亲子类矛盾纠纷列为重点类予以管控,有效预防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区教委将认真完善《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进建立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护学岗”建设,确保上放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部位“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环境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整治校园周边网吧、小卖部、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同时,推动健全完善“安全校园”网络管理平台,积极构建校园周边问题数字化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问题共处新局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成效,全面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水平,努力打造环校园安全带。检察院将进一步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协助建立校园安全异常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持续做实“一号检察建议”。
四是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区教委将进一步探索未成年人管理服务数字平台建设,深入研究学习市内外“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平台”相关功能,将结合“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工作,努力探索集监测预警、发现报告、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查督办等功能的数字场景应用,切实有效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管理更加精细化、更加智能化,推动多方联动,实现全程保护合力,全力提升工作实效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预防工作,全力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安全,并诚恳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
此复函已经肖方明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政协提案信息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