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率先出台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若干政策

来源:重庆渝中 发布时间:2025-05-1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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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碑步行街熙熙攘攘。

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渝中再“出实招”“给实惠”。日前,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5〕27号),渝中区加速出台《渝中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若干政策(试行)》(下文简称“政策”),找准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细化落地路径,为相关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扶持。

据渝中区商务委介绍,渝中区持续在政策标准上拓宽度、强力度、提精度,本次发布的是渝中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3.0版本扶持政策,包含培育壮大商贸总部经济、支持发展国际消费品牌、支持商贸企业拓展市场、支持建设品质消费载体、支持打造消费地标场景、支持扩大时尚消费氛围等6个类别共17条。

具体来看,培育壮大商贸总部经济方面,分梯度对上年达到相应规模和增速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分别给予支持,对一季度增长较好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对上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年网络零售额达到相应规模和增速的企业给予支持。

渝中数码市场销售火爆。

发展国际消费品牌方面,对商场、购物中心积极引进首次来渝的高端商业或某一细分商业领域头部运营商给予支持;对引进头部奢侈品牌、国际一二线品牌旗舰店的商场运营方给予支持,特别重大项目可以提高扶持上限;对获评市级引进商业品牌首店政策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在本区开设免税店的企业,引导新创建离境退税店铺的商业运营方及商店给予支持。

商贸企业拓展市场方面,对新消费品牌设立总部给予支持,对协助引进的商业运营方经综合评估认定后可给予扶持;对达一定规模的商贸总部企业拓展直营连锁门店给予支持;对专业市场原创品牌择优评选给予支持。

建设品质消费载体方面,鼓励存量商场提档升级,对达到要求的商场经认定可根据项目改造进度及国际知名品牌招商成果分阶段给予支持,对于调改示范带动性较好的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鼓励市场整体规划改造升级,对达到要求且整体方案及投资预算经认可的市场,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阶段给予支持;鼓励核心商圈品牌门店升级临街店铺形象或扩大经营面积打造品牌旗舰店,达到条件根据实际改造成效给予扶持。

人流如织的十八梯传统风貌区。

打造消费地标场景方面,鼓励企业整合多元载体或利用闲置载体、城市空间打造非标商业项目,综合评定实际改造效果给予支持;鼓励打造“江崖街洞天”特色消费场景,定期择优评选给予支持;支持发展国际餐饮、品质餐饮,对创建市级美食集聚街区并获得市级资金的商业运营方、引进米其林品牌餐厅的商业运营方、获评黑珍珠餐厅的企业、获评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支持。

扩大时尚消费氛围方面,对举办时尚精品活动,投资额达标后根据活动效果择优给予支持;对举办全国性、专业性经贸类论坛峰会,投资额达标后根据活动效果择优给予支持。

据了解,该政策支持对象为在渝中区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符合商贸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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