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2-00095 发布机构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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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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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渝中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2021—2025)》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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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渝中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2021—2025)》(渝中府办〔2021〕15号),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渝中区城市建成早、高层建筑多,电梯数量大、使用年限长,安全隐患非常突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百姓投诉热点。为响应民生热点,着力解决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难题,办好民生实事,保障公共安全,进一步巩固“平安渝中”成果,助推渝中建设美好城市示范区,特出台此方案。

二、政策适用范围

1.投入使用满10年以上,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经法定技术机构安全评估,建议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住宅电梯,纳入隐患整治范围。

2.改造后使用满5年以上,但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并经法定技术机构安全评估,建议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住宅电梯。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以“户”为单位。

2、原则上业主承担电梯隐患整治费用的70%,区财政给予电梯隐患整治费用30%的资金补助。鼓励大修基金归集,单户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达到现行标准的,区财政给予电梯隐患整治费用50%的资金补助,余下部分由业主承担。

示例:某老旧楼宇有50户业主,现有1台电梯申请隐患整治,选择更换一台20万元的电梯。若所有业主的大修基金都满足80元/平方米,区政府补助幅度可达到50%,即补助10万元,50户业主按照面积均摊10万元;若所有业主的大修基金都达不到80元/平方米(包括无大修基金的情况),区政府补助30%,即补助6万元,50户业主按照面积均摊14万元;若只有部分业主的大修基金满足80元/平方米,先由50户业主按照面积均摊20万元,区政府按户补助:满足80元/平方米的业主,区政府补助50%,不满足80元/平方米的业主,区政府补助30%。

3、区财政对单台隐患电梯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整治步骤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

改造: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提升高度、叫箱子中、防爆等级、驱动方式、悬挂方式、调速方式或控制方式;改变轿门类型、增加或减少轿门;改变轿架受力结构、更换轿架或更换无轿架式轿厢。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2021年出台的《渝中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2021—2025)》(渝中府办〔2021〕15号)相比2019年出台的《渝中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渝中府办〔2019〕69号),将“改造后使用满5年以上,但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法定技术机构安全评估,建议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住宅电梯”纳入了整治范围。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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