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渝中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何积光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鲁荣锋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 主 任:周琪玲 区委办副主任
喻才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雷 兵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阳 玮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冯 岭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德文 区教委副主任
李剑功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 福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珺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国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彭 焱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薛 翀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晓 区法院副院长
李志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荟宇 团区委副书记
陶 琳 区妇联副主席
重庆市渝中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阳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何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
2. 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3.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4. 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5.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委员会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