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4年)》的通知

渝中府发〔2019〕39号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4年)》已经区政府第一百一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8-2024年)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一、形势与挑战

(一)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成效

(二)主要大气环境问题

(三)大气污染防治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四)规划目标

三、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

(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三)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

(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

(五)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

(六)严格环境准入,突出有机物治理

(七)完善法规制度,增强监管能力

(八)深化区域协作,提升科研支撑

(九)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

四、近期工程项目及投资估算

(一)重点工程

(二)投资估算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三)制度保障

(四)考核评估

附表1 主要工作任务表

附表2近期(2017-2020年)重点工程

附表3近期(2018-2020年)重点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全面改善渝中区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基于大气污染现状及成因诊断分析,应用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及大气环境容量核算等方法,识别影响渝中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污染控制强化、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为抓手,制定渝中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一、形势与挑战

(一)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成效

1.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区以“四控一增”为防治策略,严格执行总量减排任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全力控制扬尘污染。加大对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市政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示范街道创建及道路“白改黑”建设;建立了道路冲洗保洁质量长效管理机制,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机械化冲洗、清洗率超过90%;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70个、示范道路30条。二是严格控制低空生活污染。通过建立《餐饮业审批及监管协作机制》和实施油烟专项整治,规范了餐饮业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有效防治油烟污染,近5年来累计完成餐饮油烟整治200余家,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整治任务,成功创建了洪崖洞民俗风貌区和重庆天地餐饮集中区2条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实现规范化管理。三是大力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自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共淘汰黄标车4000余辆;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共对49组0#车用柴油、93#、97#车用汽油进行抽检,油品质量全部合格;开展了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共路检抽查2.12万辆;完成了朝天门八码头、交运二码头及6家船舶岸电设施改造;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四是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对辖区内14家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实现“全覆盖”并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回收装置稳定运行,避免加油加气作业过程中易挥发油气直接逸散污染大气环境;对全区3个空气监测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400多家VOCs排放源进行了清查摸底,建立了排放源清单。五是增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联防联动、预警应急机制,采取环保座谈、环保约谈、项目限批、远程监控等手段,建立1个道路尾气抽检点,增设佛图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将蓝天行动与文明城区巩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抓好街道环保机构、人员、硬件、制度、台账、责任“六落实”,着力推动街道环境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将160余个污染源划入街道进行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街道基础保障,为全区11个街道配齐环保执法车辆,实现了11个街道环境管理能力达标建设“全覆盖”。六是严格实施总量减排。 “十二五”期间,我区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制定实施了《渝中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渝中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并以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结构减排为主要抓手,全面完成了“十二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通过实施工业企业环保搬迁、黄标车淘汰、餐饮油烟治理等减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减排成效。截至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2.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步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的天数比例逐年升高,除NO2、O3年均浓度有所上升以外,其他主要污染物浓度都有不同程度下降。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1天,同比2013年增加79天,主要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44.3%,SO2、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67.6%、34.5%,只有NO2年均浓度和O3-8h浓度分别较2013年上升37.2%和17.8%,空气质量总体上呈稳步改善趋势。

图 1渝中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二)主要大气环境问题

1. 以颗粒物、NO2为表征的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显著

我区空气中PM10、PM2.5、SO2、NO2、O3-8h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72μg/m3、44μg/m3、11μg/m3、59μg/m3、152μg/m3和1.6 mg/m3,全区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1天,较2016年增加2天,重度污染天数5天,94天的污染天数中,有59天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占污染天数的62.9%,有35天以NO2为首要污染物,占污染天数的35.7%; PM2.5年均超出国家二级标准0.26倍,日均值超标率为12.3%;NO2年均超出国家二级标准0.45倍,日均值超标率到达11.2%,颗粒物与NO2污染特征逐渐凸显。渝中区空气污染类型是典型的以氮氧化物污染和灰霾污染并存的复合型污染。

2.二氧化氮污染逐渐加重,移动源污染贡献大

“十二五”期间,渝中区实施了一系列成熟有效的控尘措施,尘污染对渝中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逐渐下降,然而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且渝中区路网密集,居高不下的机动车流量造成城区多路段交通拥堵,再加上老旧车、过境大型运载车造成的污染排放,致使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的分担率比重上升;另外,两江渝中区段的船舶和码头众多,船舶燃油品质较差,所排放废气浓度超标严重,在两江气流环绕输送作用下,直接影响渝中区空气质量,由此二氧化氮的污染逐渐加重,尤其在2015年出现大幅增长,年均浓度较2010年上升20.4%,取代细颗粒物成为首要污染物。

3.区域性污染增加了环境改善的困难

渝中区经两江与周边的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和南岸区等连为一体,现状情况下PM2.5已处于超标状态,加上“三面环水、狭长地形”独特地形地貌,不同季节大气环流差异较小,形成了独特的气候和气象。渝中区空气质量不仅受当地污染源影响,同时一定程度上受周边城市的影响,特别是对于渝中区边缘区域湖南、四川、陕西等地是气团的主要源地,对渝中区的中远距离传输频率较高。从重庆本地看,主城片区的南岸、江北、渝北和北碚等区以及渝东北片区的长寿、垫江等区县对渝中区的近距离传输频率较高。外来污染源的区域传输作用对影响将显著增大,我区与周边城市大气污染积累过程明显同步、相关,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共同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并实现目标。

4.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主城区位于“两江”(长江、嘉陵江)和“四山”(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之间的槽谷地带,静风和逆温频率高,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同时,我区地域狭小,又位于主城中央,受外区空气污染敏感程度高,且自身对外界污染缓冲能力很差,即大气污染自净能力较差。要获得良好的空气质量,需要比兄弟城市和兄弟区县付出更大的努力。

(三)大气污染防治面临形势

1. 新增污染源排放负荷较大

城市化建设加快,人口规模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都会致使未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导致总量控制工作难度增大,到2020年,我区大气污染物SO2、NOx、PM10、PM2.5、VOCs和NH3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为增加12.9%、19.1%、5.1%、5.6%、2.2%和1.6%;到2024年,污染物将进一步增加,亟需对新旧污染物排放同时进行控制,总量控制工作难度增大。

2. 区域大气环境容量不足

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增大,在现状污染负荷排放水平下, SO2、NOx、PM10、PM2.5和VOCs排放量均超过我区大气环境容量30%以上,其中PM2.5排放量超过大气环境容量的54%,VOCs排放量超过大气环境容量40%,再加上大气扩散条件和大气自净能力弱,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增大。

3.减排潜力有限且存量污染治理难度增大

大气环境问题复杂多样,治理难度日益加大。全区过境车辆日均80万辆次以上,道路拥堵情况普遍,尾气污染排放量大且因扩散较差,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突出。全区餐饮5000余家,产排油烟单位2000余家,餐饮油烟污染点多面广,单位面积餐饮密度大,且各类餐饮单位治理水平、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主动治理意识还不强,治理难度大、治理效果有待提升。臭氧污染的前体物NOx与VOCs等减排潜力较小且须协同减排,导致臭氧污染治理难度很大,也是国内外共同难题。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精细化管理水平尚有待提高,船舶、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刚刚起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小散乱污”业态清理整顿力度仍需加强。

4.污染防治基础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渝中区现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污染物来源解析等环境基础研究有待完善。目前对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汽车尾气遥感监测、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等方面信息化监管应用不足。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尚不完善,大气污染预报预警能力有待建设,大气环境监控和基础设施不能满足现有环境管理需求,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和创新。

5.公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在不断增强,其环境维权意识也在日益增加。公众将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而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不同步,环境质量改善的过程性和群众对优良环境需求的即期性的矛盾将呈上升趋势。以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环保投诉、信访以及环境纠纷预期仍会保持在高位。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化《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统筹“建、治、改、管”,着力控制交通污染、扬尘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生活污染,增强监管能力,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预报预警,用好政策组合拳,坚持规划优先、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以生态功能定位促进空间布局优化,做到先行先试,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最终实现渝中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规划原则

摸清现状、分步达标。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着手,着力解决灰霾、光化学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同时,着眼未来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趋势,研究和解决臭氧、PM2.5等大气污染问题,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分阶段逐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综合评估、科学施治。综合运用排放清单、数值模拟等技术手段,识别主要大气环境问题,预测未来大气污染物排放增量,计算大气环境最大允许排放量;分析各类污染源减排潜力,科学优化污染物减排方案,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控制措施。

控制增量、削减余量。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色经济发展体系。控制污染物增量,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总量控制,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联防联动、落实责任。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认真落实政府对辖区空气质量负总责的制度,形成部门、街道、社会单位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舆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督促排污主体落实减排社会责任,健全考评体系。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渝中区11个街道办事处,水陆域面积23.24平方公里,陆地面积20.08平方公里。包括朝天门、解放碑、南纪门、七星岗、菜园坝、两路口、大溪沟、上清寺、石油路、大坪、化龙桥11个街道。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4年。

四)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的实施,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标为核心,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4年实现渝中区PM2.5年均浓度达标。除PM2.5年均浓度以外的其余未达标污染物应在2024年之前达标,原则上不应超过PM2.5的达标期限。

近期目标(2020年):继续深入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以细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大于80%,重污染天数小于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低15%以上。

远期目标(2024年):加强管理减排,五年内通过优化产业与运输结构,协同周边区县联防联控,到2024年,PM2.5浓度达标,控制在35μg/m3以下,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其他指标全部达标,全区优良天数稳定300天以上,重污染天数比例基本消除。

表1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

标准值

2017年现状值*

2020年

2024年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NO2  (μg/m3)

40

58

≤50

≤40

PM2.5  (μg/m3)

35

44

≤38

≤35

PM10  (μg/m3)

70

72

≤70

优于二级

标准≤65

SO2   (μg/m3)

60

11

优于二级标准≤10

优于二级

标准≤10

O3-8h(μg/m3)

160

152

≤160

CO(mg/m3)

4

1.6

≤4

优良天数比率

/

74%

≥80%

≥300天

重污染天数比率

/

1.4%

≤1.0%

基本清除

备注:臭氧浓度达标考核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浓度达标考核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代表2017年全年均值

三、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

1.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相关强制性技术要求,并认真落实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施工图审查备案等工作制度。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机制,鼓励新建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绿色建筑典范,重点推进来福士广场、化龙桥片区B16/02地块等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2.继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实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重点耗能单位节能行动;引导支持既有建筑实施灯具、能耗设备、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集中能源供应;推动老旧居民住宅节能改造,鼓励现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积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每年新增公共建筑绿色改造5万平方米,到2020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3.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在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全区新建燃气锅炉必须加装低氮燃烧装置,严格执行主城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试点开展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4.优化提升燃气和电能资源配置

加快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建设。2018年计划完成十八梯、嘉东村等12个项目约18公里燃气管道改造,2019年计划完成枇杷山正街等6个项目约10公里管道改造,2020年计划完成煤建新村、马家堡等5个项目约10公里管道改造,实现全域燃气供给“零缺位”。加大电力设施建设力度,按照适度超前原则优化电网布局,优化和完善外来电力输入通道,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实现电能资源优化配置。

(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1. 实施产业准入控制工程

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的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三挂钩”,从严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严格执行《重庆市渝中区产业投资管理清单(2017年版)》,严禁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

2.实施产业能级提升工程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核心功能,打造现代服务业增长极,坚定现代服务业主攻方向,聚焦发展现代金融业、高端商贸业、专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信息产业、健康医疗服务业等六大重点产业,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绿色化”水平。

(三)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

1. 优化提升交通运输结构

(1)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全力保障5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3条轨道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骨干作用,逐步实现在区轨道交通运行网络化。配合市级部门将轨道交通18号线(5A线)纳入轨道线网规划,进一步加强下半城与菜园坝枢纽、大石化片区的快捷联系,同时加强对接都市快轨研究。

(2)完善城市骨架路网

做好内部交通衔接,缓解重要节点交通拥堵。畅通对外骨干通道,重点推进红岩村大桥、曾家岩大桥、两江大桥渝中隧道及配套道路、渝澳大桥分流道、兜子背两江隧道等项目建设,同时结合主要对外通道加强区内配套道路衔接工作。

(3)持续优化内部路网

重点推进渝州路改造、解放碑地下环道工程(三期)、雷家坡立交、两路口十字平交等内部路网建设。通过打开大院、打通断头路等措施,进一步加密路网,畅通“微循环”。

(4)推动公交提能提质

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合理配置公交资源,持续做好公交线路优化工作,推进次支干道公交全覆盖。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公交停车场建设和公交停车港优化工作,合理布局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中途站,配合开展全市统筹的公交优先道建设,确保公交路权优先,2018年建设完成1条公交优先道。

到2020年,每年新增或调整公交线路5条,机动化出行中公共交通的分担率达到65%,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38.46公里。

2. 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控制

(1)强化在用机动车监管

 试点建立并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对在用车辆实施强制定期检测,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实行强制修理,使在用车辆恢复和保持原厂标准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全区环保、交通部门紧密联合,进一步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管,对维修市场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同时逐步实现一、二类维修企业联网,并上传相关环保信息,确保超标车辆维修后达标排放。

(2)严厉打击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建立超标(疑似超标)车辆及车型重点监控名单制度,加严对重点监控车辆、车型排放检验,逐步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公安部门加强上路行驶执法监管,交通部门加强营运执法监管,严控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3)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查尾气检测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对检验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加强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

制定渝中区加强柴油车路检路查抽查工作方案,以柴油货车、柴油客车、运渣车、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为重点,建立柴油车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柴油车监管工作效能,加强路检路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每年抽查柴油机动车3000辆次以上,其中力争检查重型柴油车2000辆次,对路检和抽检不合格的车辆,公安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维修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驶。

(5)加强道路抽检工作

完成路检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固定路检点或移动路检点,全年抽检机动车10000辆以上。强化冒黑烟车专项整治及大型企业机动车入户抽查,动态管理高排放车辆“黑名单”。

3.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

(1)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严格执行《重庆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及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方案》规定,本行政辖区内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18年年底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开展施工机械排气污染控制工作;全面执行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使用重油、渣油及劣质油品;开展排放执法检测,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鼓励淘汰不合格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建筑施工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合格油品。有序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实现全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全覆盖”。

(2)加强船舶排气污染防治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通航水域内行驶机动船柴油机油品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监管,督促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配合市级部门鼓励淘汰船龄20年以上的内河运输船舶;加强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在既有码头推广船舶岸电技术,船舶靠港后优先使用岸电,取代辅机燃油发电,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同时督促化龙桥应急救援码头等新建码头建设岸基供电设施;督促具备岸电受电设施的“两江游”及其他客货运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优先使用岸电或采取燃料替代措施。

4.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19年底前淘汰区内注册的老旧柴油车60辆以上。

5.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

(1)开展油品质量升级专项行动

制定车船用油品升级方案,加强协调和政策支持,严格按国家要求,确保在2019年1月1日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加油站配套柴油车尿素加注点全覆盖。

(2)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

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抽检执法,确保全区全面使用国五油品,禁止调和、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以及非法经营油品等行为;开展重油、渣油清理执法,由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每年检查和抽测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不少于20次;强化“黑名单”制度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油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成品油升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开展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监管

完成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工作;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禁止擅自停运或闲置油气回收装置;巩固加油站(含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成果,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要同步建设油气回收及治理设施。

6.加快汽车客货运场站搬迁

按照《内环快速路以内汽车客货运站场搬迁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渝中区货运站搬迁工作,2020年年底前调整优化长途客运班线;同时有序推进渝中区东威货场和博冠货场有关迁建事宜。

7.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落实并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财税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在政府机关公用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运钞车、环卫车、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大型商场车库、大型酒店、公共停车场、道路沿线等建设一批固定车位充电桩及公共快速充电设施;逐步推进城区公交车使用纯电动公交车,同时开展出租车纯电动化的试点运营,按照“以更新替代为主、再制造为辅”,“示范、推广、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加快LNG货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底新增纯电动公交车、油汽双燃料出租车等新能源车辆,并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

(1)深入落实依法管理

全区平基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有关强制性规定。加强桥梁隧道、城市交通、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给排水管网、燃气主干管、电力隧道及电缆沟等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2)加大科技巡查力度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强化资质管理和过程管理,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巡查、核查和督查工作;采取部门和街道两级巡查制度,同时,创新监管手段,采取视频在线远程监控、超重超载自动检测设备等先进设备,对产生施工扬尘的重点区域、重点工地、重点施工环节和污染时段(不利天气或持续污染形势下)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试点推广高效车轮清洗技术以及高空喷淋降尘技术。

(3)全面实施奖惩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全密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控尘),每年创建(巩固)2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推行建筑工地“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对控尘不力的施工单位实施处罚、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并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记录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并与夜间施工作业审核、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排污申报和行政处罚挂钩,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1)大力整治运输车辆泄漏遗撒

强化对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查验,并在许可中明确规定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倾倒地点。施工证件不全或施工五要素不符的施工单位、车辆证照不齐或车辆密闭装置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运输车辆,不予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在重点施工区域附近路段、运渣车辆行经线路设立执法岗亭或远程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对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倾倒、冒装撒漏、带泥上路的,一律从重处罚,并禁止上路行驶。对情节严重的(如多次发现违规行为、造成严重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吊销运输许可执照。

(2)加强道路冲洗、保洁和建设养护

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建立质量考核机制,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考核机制,环卫作业单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冲洗洒水保洁作业,确保道路、护栏无积尘积泥,分道线及绿化带植物显本色,交通部门管辖的城市道路也要按照城市道路标准控制扬尘,确保城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90%以上。同时,推进入城洗车场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带泥、带尘车辆定期清洗。到2020年,每年创建(巩固)20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

(3)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同时,对重点扬尘污染路段(如施工区域路段、运渣车辆频繁经过路段)、商业区街道、窗口地区路段、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道路等敏感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适当提高机扫、洒水频率,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

(4)开展主干道扬尘在线监控

全面推进主干道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筛选城区扬尘控制敏感道路,安装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视频系统,进行一体化联网管理。同时纳入日常环境执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

3.加强拆迁工程扬尘控制

加强各类拆迁工地监管,督促拆迁单位切实保障扬尘控制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按期清除建筑垃圾,对不按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实施处罚。

4.加强堆场扬尘和裸露土地管理

“两江”沿线港口、码头和工业企业存放易扬散物质的,应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货物装卸处要配备降尘抑尘设施;控制区域大面积裸露土地,建设用地应按要求对裸露地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两江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市裸露地面,应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率,实施裸地绿化和植树种草,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到2020年,全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五)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

1. 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并从严控制。强化高污染燃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2.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1)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严格餐饮单位选址,加强餐饮单位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餐饮单位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清洗维护;强力推进餐饮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油烟污染严重的餐饮单位,以查促改、以罚促治,督促餐饮企业实施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达到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到2020年完成至少160家经营性餐饮单位油烟治理,逐步推进日就餐人数超过500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工地食堂等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达标排放,到2020年,至少完成60家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或提标改造;新建1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汤锅类除外)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且接入公共烟道高空排放;探索实施30度街吧、八一路夜市等“美食一条街”环保规范管理示范街区建设,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维模式。

(2)开展餐饮油烟试点改造

落实激励政策,在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等重点敏感区域周边划定餐饮油烟提标洁净排放实验区,在上清寺、潘家坪监测点周边开展大型餐饮单位油烟超低排放试点改造;加强夜市排档油烟排放监管,试点开展美食广场散排油烟集中处置示范工程;结合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老城区改造,以实施城市“双修”为契机,充分考虑餐饮市场需求,对餐饮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推动老旧楼宇加装公共烟道试点工作,实现油烟集中排放。

(3)完善管理协作机制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发改体改〔2019〕1685号)和《重庆市渝中区产业投资管理清单(2017年版)》(渝中府办〔2017〕106号)中关于餐饮项目(单元)选址禁止性规定,对在居民楼栋开办餐饮类项目的,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健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联系联动机制,尤其要严把污染源头防治关,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等项目。

3.生活源臭气污染控制

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严格实施垃圾车密闭运输,减少垃圾滞留时间;加强转运站(收集站)保洁力度,推广智能喷雾除臭装置,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加强地下排水管网、化粪池疏通清掏,增强非工程管控措施,解决污水管网臭气溢出问题。

4.严控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建立完善网格化分级监管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社区综合执法力量,严格按照禁烧通告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推广油烟净化器烧烤炉。严查露天烧烤、烟熏腊肉等行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制定激励政策,“疏堵结合”,以街道为试点,到2020年推广腊肉环保熏制集中服务点10个以上,严查经营性露天烟熏腊肉摊点。

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禁止露天焚烧枯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格环境准入,突出有机物治理

1. 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环境准入,从严审批环境敏感区域周围汽修、包装印刷等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2.建立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数据库

针对汽修(4S店)、包装印刷等行业以现场调研、实地监测等手段为基础,深入全面摸查渝中区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摸排工作台账。严格规范整治“小散乱污”业态,实现分步分类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辖内全部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完善、整改及验收,掌握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和分布特征。

3.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1)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

 开展汽车维修机4S店表面涂装工艺整治,积极淘汰落后涂装工艺,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必须安装后处理设施收集涂装车间废气,集中进行污染处理。到2020年,完成渝中区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收集率、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

(2)干洗行业VOCs治理

禁止新建干洗经营单位使用开启式干洗机,逐步淘汰现有开启式干洗机;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新产品。

(3)建筑装饰行业VOCs治理

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建筑外墙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严格执行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七)完善法规制度,增强监管能力

1.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举证运行机制,全力协助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及时提供技术支撑;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推动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全覆盖。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认真落实《渝中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渝中府办〔2018〕12号)相关要求,当预测将出现大范围污染天气或空气质量临界超标时,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街道按照预警级别及其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迅速落实减少排气、减少扬尘、减少用车、减少冒烟、增强监管等“四减一增”措施,有效减轻大气污染,引导公众做好防护。

3.加快VOCs在线监测网络建设

通过大密度监测网格布点,加紧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采集全面、精细的VOCs污染数据,逐渐建设覆盖重点敏感区域的VOCs监测网络,追溯主要污染物并提出应对措施,整合有效环境管理资源,提高环境管理效能,逐步形成责任明确、快速反应的精细化城市管理机制。

4.加强重点领域督查督办

完善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处理处置的协调机制,以施工工地、餐饮油烟等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强化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禁夜间违法施工,加大噪声污染严重、居民反映强烈的违法施工行为查处力度,部门联动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巡查力度,对巡查发现的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处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采取限期整改、及时将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置等措施,从源头解决群众诉求。

5.推进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1)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加强区级和街道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增强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装备水平,注重岗位培训和实作操练。完善街道执法设备、车辆和人员配置,提升街道环境监管综合能力,到2018年,环境执法机构全部配备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2)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强化现场技能培训和执法检查,提高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3)加强环境执法信息智能化建设

以物联网、“云计算”、3S空间信息管理、4G移动通讯技术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区的含自动监测、动态管控、视频监控于一体的污染源物联网监控网络;推动加油站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建设,监测设备动态管控建设,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网络建设;推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环境执法信息化系统,打造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

6.完善信息化能力建设

加强区生态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推进街道环保机构信息能力建设。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污染源物联网建设的基础上,配合市级部门打造生态文明大数据共享平台,提升生态文明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升级和拓展现有系统平台功能,搭建统一的智慧城管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生态环保、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各职能部门生态环保信息共享,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网格化、管理网格化、可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城市动态管理的高效性和时效性。推进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围绕水、大气、土壤、生态、辐射等环保监管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手段,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运用到生态环保工作中,实现在环境管理中用数据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的“智能环保”新格局。

(八)深化区域协作,提升科研支撑

1. 完善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在污染天气条件下,联合多部门开展联防联控、预警预控,督促落实工业、扬尘、交通、生活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定期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和重点治理项目,协调解决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环境问题。

2.推进大气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开展渝中区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渝中区区域资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专项研究,渝中区空气中细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污染浓度分布动态研究,分析区域资源承载力与环境容量,建立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产业负面清单,为全区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3.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

以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为契机,积极创造人才使用机会,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加强生态文明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党政人才储备计划。充分利用重庆市高校、科技院所资源,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学习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提高业务素质。

(九)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

1. 加强普法教育

深入开展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宣传教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大气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内容纳入宣传“十二进”活动,营造全民学法守法良好氛围,提升环保法治意识,引导民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环境问题,依法保护环境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等的大气污染防治普法教育,强化环保责任观念。

2.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加强区环境宣教机构新媒体建设和运用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壮大环境宣教队伍,加强对已有环保组织、志愿者队伍的引导,不断提高全区环境宣教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全区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推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环境执法、政务服务、环境经济政策、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环境决策、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污染减排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等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渝中区政府网站以及渝中生态环保微信、官方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环境质量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作进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开通环保物联网微信,利用环保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快响应优势,推动信息公开模式创新。确保到2020年,全区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80%以上。

4.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环境守法、环境宣教及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事务。搭建多样化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进行举报。确保到2020年,全区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

四、近期工程项目及投资估算

(一)重点工程

近期(2018-2020年)重点工程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削减主要污染物为主线,实施“绿色建筑及节能改造工程、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建设工程、畅通对外骨干通道、优化内部路网建设、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000辆高排放柴油车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在线监测、道路抽检、工程机械治理试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工程、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推广应用、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餐饮油烟排放试点改造、油烟集中处置试点、老旧楼宇油烟集中排放、露天烧烤集中服务点建设、建筑装饰和干洗行业VOCs治理、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创建、拆迁工程扬尘控制、重点扬尘排污工地和道路在线监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工程、渝中区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渝区域资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专项研究、渝中区空气中细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污染浓度分布动态研究、分析区域资源承载力与环境容量、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建立完善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产业负面清单”等重点工程项目共33项,将33项重点工程项目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为优先开展、重点推进、逐步实施三类,合理安排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

(二)投资估算

初步匡算,近期规划期内估算累计投入资金为9010万元,其中优化能源结构项目投资约1600万元,占总投资17.76%;控制交通污染项目约4470万元,占总投资49.6%;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约760万元,占总投资8.4%;有机污染物治理项目约40万元,占总投资0.44%;扬尘源污染控制项目约780万元,占总投资8.6%;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约900万元,占总投资10.0%;科研能力建设项目约460万元,占总投资5.1%。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分解落实责任。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自觉担负起本辖区本行业内主要任务实施的总体责任,组织制订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切实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基层环保监管机制和环保责任体系,落实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健全规划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达标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二)资金保障

强化资金落实。区政府要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本级预算,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制定、细化和落实具体的环保工程项目,对规划所列的项目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项目并落实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

拓宽资金来源。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资金投入以企业和业主为主,区政府充分发挥环保资金杠杆的撬动作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推动企业配套治理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治污减排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各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安排大气污染严重、影响面广的示范性、控制性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入多元化建设投资主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三)制度保障

责任落实机制。区政府将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街道、有关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级有关部门按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和规定的任务负责,做到人员、经费、项目三落实,尤其是具有直管职能的市级部门要做好示范表率作用。

督查督办机制。区政府成立达标规划实施督查组,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落实专人为成员,常年实施专项巡查、督查、督办。巡查要形成规范,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见效。在日常巡查、督查、督办的基础上,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环保实绩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并对工作推进有力、取得明显实绩的街镇、社区、工地等给予适当表扬,对实施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的要求,实行部门联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建立定期协商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同时建立污染源在项目审批(核准)与生产许可、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土地使用、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的联合排查机制。

(四)考核评估

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一次规划、年度分析、中期评估、终期考核的机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修正。将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2020年,组织对“达标规划”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重点任务。将大气达标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肃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控制目标动态调整。强化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的联动,实现规划项目库的动态调整。及时跟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重点行业新工艺新技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状况等,并作为三年中期评估的关键要素;中期评估实行“滚动实施、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每三年进行一次,目的是进一步明确达标规划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或设定的合理性,从而调整和优化控制目标和控制。

 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

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实施时间

牵头单位

1

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新建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绿色建筑典范,重点推进来福士广场、化龙桥片区B16/02地块等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2018-2020年

区住建委

2

继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老旧居民住宅节能改造,鼓励现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每年新增公共建筑绿色改造5万平方米,到2020年,新增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2017-2020年

区发改委、区住建委

3

小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全区新建燃气锅炉必须加装低氮燃烧装置,严格执行主城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试点开展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2019-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4

提升燃气和电能资源配置

加快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建设,到2020年,完成23个项目38公里燃气管道改造,实现全域燃气供给“零缺位”。

2018-2020年

区经信委

5

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实施产业准入控制工程

1.按要求编制“三线一单”,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三挂钩”制度,从严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2.严格执行《重庆市渝中区产业投资管理清单(2017年版)》,严禁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

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

6

实施产业能级提升工程

坚定现代服务业主攻方向,聚焦发展现代金融业、高端商贸业、专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信息产业、健康医疗服务业等六大重点产业,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绿色化”水平。

2018-2024年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大数据局

7

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

优化提升交通运输结构

(1)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全力保障5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3条轨道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骨干作用,逐步实现在区轨道交通运行网络化。

2018-2020年

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城投公司、区公安分局等

8

(2)完善城市骨架路网

做好内部交通衔接,缓解重要节点交通拥堵。重点推进红岩村大桥、曾家岩大桥、两江大桥渝中隧道及配套道路、渝澳大桥分流道、兜子背两江隧道等市在区项目建设。

2018-2020年

9

(3)持续优化内部路网

重点推进渝州路改造、解放碑地下环道工程(三期)、雷家坡立交、两路口十字平交等内部路网建设。

2018-2020年

10

(4)推动公交提能提质

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配合开展全市统筹的公交优先道建设,确保公交路权优先。

2018-2020年

11

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控制

(1)强化在用机动车监管

 试点建立并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对在用车辆实施强制定期检测并强制修理;

2021-2024年

区公安分局

12

进一步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管,对维修市场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实现一、二类维修企业联网,并上传相关环保信息,确保超标车辆维修后达标排放。

2021-2024年

区交通局

13

(2)严厉打击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建立超标(疑似超标)车辆及车型重点监控名单制度,加严对重点监控车辆、车型排放检验。公安部门加强上路行驶执法监管,交通部门加强营运执法监管,严控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2021-2024年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14

(3)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加强对车辆检测公司监督检查,严查尾气检测造假行为。

2017-2020年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15

(4)加强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

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每年抽查机动车排放4000辆次以上,其中力争检查重型柴油车2000辆次;对重型柴油车的本区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

2019-2020年

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

16

(5)加强道路抽检

完成路检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固定路检点或移动路检点,全年抽检机动车10000辆以上。

2018-2019年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

(1)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全面执行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在城区使用重油、渣油及劣质油品。

2017-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

18

严格执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划定的范围内禁止使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开展施工机械排气污染控制工作。

2018年

19

(2)加强船舶污染控制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通航水域内行驶机动船柴油机油品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监管,督促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鼓励淘汰船龄20年以上的内河运输船舶。

2018-2024年

区交通局

20

在既有码头试点推广船舶岸电技术,船舶靠港后优先使用岸电,取代辅机燃油发电,同时督促新建码头建设岸基供电设施。

2019-2024年

21

督促具备岸电受电设施的“两江游”及其他客货运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优先使用岸电或采取燃料替代措施。

2018-2020年

22

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2019-2020年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23

2019年底前淘汰在区内注册老旧柴油车60辆以上。

2019年

24

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

(1)开展油品质量升级专项行动

制定车船用油品升级方案,确保在2019年1月1日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油、柴油,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加油站配套柴油车尿素加注点全覆盖。

2018-2020年

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

25

(2)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

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抽检执法,确保全区全面使用国六油品。

2018-2020年

区市场监管局

26

开展重油、渣油清理执法,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每年检查和抽测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不少于20次。

2018-2020年

27

强化“黑名单”制度应用,定期公布油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2018-2020年

28

(3)开展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监管

完成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工作。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29

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018-2020年

30

试点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要同步建设油气回收及治理设施。

2021-2024年

31

加快汽车客货运场站搬迁

2019年底前,完成渝中区东威货场和渝中区博冠货场有关迁建。

2019年

区交通局

32

2020年底前全面调整优化长途客运班线。

2020年

区发改委、区交通局

33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落实并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财税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在政府机关公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2017-2020年

区机关事务局

34

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大型商场车库、大型酒店、公共停车场、道路沿线等试点建设一批固定车位充电桩及公共快速充电设施。

2019-2020年

区经信委

35

逐步推进城区公交车使用纯电动公交车,同时开展出租车纯电动化的试点运营,按照“以更新替代为主、再制造为辅”,“示范、推广、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加快LNG货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

2021-2024年

36

到2020年底新增纯电动公交车100辆、油汽双燃料出租车100辆,并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2018-2020年

37

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

(1)深入落实依法管理

对不同类别的工程施工参考有关规定开展扬尘控制工作,加强桥梁隧道、城市交通、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2018-2020年

区住建委

38

(2)加大科技巡查力度

规范扬尘管理制度和程序,强化资质管理和过程管理;采取部门和街道两级巡查制度,采取摄像头在线远程监控、超重超载自动检测设备等先进设备,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试点推广高效车轮清洗技术以及高空喷淋降尘技术。

2021-2024年

区住建委

39

(3)全面实施奖惩措施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每年创建(巩固)2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

2018-2020年

区住建委

40

探索推行建筑工地“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对控尘不力的施工单位实施处罚、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021-2024年

41

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1)大力整治运渣车辆冒装撒漏

强化对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查验,并在许可中明确规定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倾倒地点。施工证件不全或施工五要素不符的施工单位、车辆证照不齐或车辆密闭装置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运输车辆,不予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2018-2020年

区城管局

42

在重点施工区域附近路段、运渣车辆行经线路设立执法岗亭或远程在线监控设施,加强运输环节执法检查。

2018-2020年

区城管局

43

(2)加强道路冲洗、保洁和建设养护

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建立质量考核机制,推行主、次干道“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考核机制,环卫作业单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冲洗洒水保洁作业,确保城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90%以上。

2017-2024年

区城管局

44

推进入城洗车场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带泥、带尘车辆定期清洗。到2020年,每年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共20条。

45

(3)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对重点扬尘污染路段、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道路等敏感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适当提高机扫、洒水频率,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

2017-2020年

区城管局

46

(4)开展主干道扬尘在线监控

全面推进主干道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筛选城区扬尘控制敏感道路,安装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视频系统,进行一体化联网管理。

2018-2019年

区城管局

47

加强拆迁工程扬尘控制

加强各类拆迁工地监管,督促拆迁单位切实保障扬尘控制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按期清除建筑垃圾,对不按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实施处罚。

2018-2020年

区住建委

48

加强原挑花厂、上肖家湾、桂花坡等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2017-2019年

49

加强堆场扬尘和裸露土地管理

“两江”沿线码头和工业企业存放易扬散物质的,货物装卸处要配备降尘抑尘设施。

2018-2020年

区交通局

50

控制区域大面积裸露土地,建设用地应按要求对裸露地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两江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以及其他城市裸露地面,应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

2021-2024年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51

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率,实施裸地绿化和植树种草,到2020年,全区裸露地面覆盖率达到50%。

2021-2024年

区城管局

52

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

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高污染燃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

2018-2020年

各街道办事处

53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1)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

强力推进餐饮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油烟污染严重的餐饮单位,到2020年完成至少160家经营性餐饮单位油烟治理。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局

54

逐步推进日就餐人数超过500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工地食堂等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达标排放,到2020年,至少完成60家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或提标改造。

2019-2020年

55

新建1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汤锅类除外)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且接入公共烟道高空排放。

2019-2024年

56

创建并巩固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

2019年

57

(2)开展餐饮油烟试点改造

在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等重点敏感区域周边划定餐饮油烟提标洁净排放实验区,在上清寺、浮图关监测点周边开展大型餐饮单位油烟超低排放试点改造。

2018年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管委会、相关街道

58

加强夜市排档油烟排放监管,试点开展美食广场散排油烟集中处置示范工程。

2019年

59

结合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老城区改造,以实施城市“双修”为契机,推动渝中区老旧楼宇加装公共烟道试点工作,实现油烟集中排放。

2018-2022年

60

(3)完善管理协作机制

健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联系联动机制,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等项目。

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61

生活源臭气污染控制

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严格实施垃圾车密闭运输,减少垃圾滞留时间。

2021-2024年

区城管局

62

加强转运站(收集站)保洁力度,推广智能喷雾除臭装置,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加强地下排水管网、化粪池疏通清掏,增强非工程管控措施,解决污水管网臭气溢出问题。

2021-2024年

63

严控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建立完善网格化分级监管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镇、社区综合执法力量,严格按照禁烧通告要求开展集中整治,推广油烟净化器烧烤炉,推动烧烤门市发展。以街道为试点,到2020年推广腊肉环保熏制集中服务点10个,严查经营性烟熏腊肉摊点。

2021-2024年

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64

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禁止露天焚烧枯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021-2024年

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65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9-2024年

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66

严格环境准入,突出有机治理

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环境准入,从严环境敏感区域周围汽修、包装印刷环保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67

建立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数据库

针对汽修(4S店)、包装印刷等行业以现场调研、实地监测等手段为基础,深入全面摸查渝中区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摸排工作台账。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68

对我区所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整改情况逐一核查,重点关注产能低、污染超标严重的工艺和小作坊,对证照不全和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污染排放符合条件的依法补全相关手续。

2018-2020年

69

2020年底前,完成辖内全部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完善、整改及验收,掌握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和分布特征。

2019-2020年

70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1)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

开展汽车维修机4S店表面涂装工艺整治,积极淘汰落后涂装工艺,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

2019-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71

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必须安装后处理设施收集涂装车间废气,集中进行污染处理。

2018-2019年

72

到2020年,完成渝中区汽车维修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收集率、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

2019-2020年

73

(2)干洗行业VOCs治理

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新产品。

2018-2019年

区生态环境局

74

(3)建筑装饰行业VOCs治理

鼓励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建筑外墙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严格执行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018-2020年

区住建委

75

完善法规制度,增强监管能力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充分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76

严格履行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建立各级部门联合执法举证运行机制,全力协助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及时提供技术支撑。

2018-2020年

77

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推动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全覆盖。

2018-2020年

78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认真落实《渝中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79

加快VOCs在线监测网络建设

通过大密度监测网格布点,加紧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采集全面、精细的VOCs污染数据,逐渐建设覆盖重点敏感区域的VOCs监测网络。

2018-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80

加强重点领域督查督办

完善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处理处置的协调机制,以施工工地、餐饮油烟等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执法;

2017-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

81

严禁夜间违法施工,加大噪声污染严重、居民反映强烈的违法施工行为查处力度;部门联动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巡查力度,对巡查发现的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处置。

2017-2024年

82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采取督促整改、及时将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等措施。

2017-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83

推进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1)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加强区级和街道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增强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装备水平,到2018年,环境执法机构全部配备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2018年

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84

(2)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现场技能培训和执法检查,提高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85

(3)加强环境执法信息智能化建设

以物联网、“云计算”、3S空间信息管理、4G移动通讯技术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区的含自动监测、动态管控、视频监控于一体的污染源物联网监控网络。

2018-2019年

区生态环境局

86

推动医院、加油站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推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建设,推动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网络建设。

2019-2020年

87

推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环境执法信息化系统,打造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

2020年

88

完善信息化能力建设

加强区生态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推进街道环保机构信息能力建设。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污染源物联网建设的基础上,配合市级部门打造生态文明大数据共享平台,提升生态文明管理智能化水平。

2019年

区生态环境局

89

推进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建设,围绕水、大气、土壤、生态、辐射等环保监管领域,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运用到生态环保工作中,实现在环境管理中用数据管理、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的“智能环保”新格局。

2021-2024年

90

深化区域协作,提升科研支撑

完善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在污染天气条件下,联合多部门开展联防联控、预警预控,督促落实工业、扬尘、交通、生活污染应急减排措施。

2021-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91

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环境问题。

2021-2024年

92

推进大气环境科研能力建设

开展渝中区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渝中区区域资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专项研究,渝中区空气中细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污染浓度分布动态研究,分析区域资源承载力与环境容量,建立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产业负面清单。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93

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

以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为契机,积极创造人才使用机会,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

2021-2024年

区生态环境局

94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大气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内容纳入宣传“十二进”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等的大气污染防治普法教育,强化环保责任观念。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95

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加强区环境宣教机构新媒体建设和运用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壮大环境宣教队伍,加强对已有环保组织、志愿者队伍的引导,不断提高全区环境宣教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全区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018-2020年

区委宣传部

96

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推进空气质量、污染减排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等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18-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

97

契合“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普及性,通过渝中环保网站、微信、官方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环境质量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作进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2018-2020年

98

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开通环保物联网微信,利用环保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快响应优势,推动信息公开模式创新。确保到2020年,全区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80%以上。

2018-2020年

99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搭建多样化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到2020年,全区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

2017-2020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

 

附表2

近期(2017-2020年)重点工程

序号

近期重点工程(2017-2020年)

具体内容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2017-2020年污染物减排量

SO2

NOx

PM10

PM2.5

VOCs

NH3

(一)

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

1600

912.0

1073.2

390.0

180.0

/

/

1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600

区住建委

364.8

429.3

156.0

72.0

/

/

2

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建设

2018年计划完成十八梯、嘉东村等12个项目约18公里燃气管道改造,2019年计划完成枇杷山正街等6个项目约10公里管道改造,2020年计划完成煤建新村、马家堡等5个项目约10公里管道改造

1000

区经信委

547.2

643.9

234.0

108.0

/

/

(二)

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

4470

108.6

2287.5

134.0

115.1

345.6

105.7

3

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配合开展全市统筹的公交优先道建设,确保公交路权优先,2018年建设完成1条公交优先道,到2020年,每年新增或调整公交线路5条

100

区住建委、区城投公司

/

/

/

/

/

/

4

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2019年底前淘汰区内注册老旧柴油车共60辆以上

0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2.9

25.7

5.7

2.9

20.0

5

高排放柴油车治理

开展重型柴油车治理改造试点示范

100

区公安分局

/

832.0

64.0

48.0

/

/

6

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管

对全区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油品抽检数量不少于20次,确保油品质量合格

20

区市场监管局

/

/

/

/

200.0

7

道路抽检

根据工作实际建立若干固定路检点或移动路检点,每年抽检机动车10000辆以上。

300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3.5

6.0

10.5

10.5

3.5

8

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完成工程柴油机械治理试点改造

100

区生态环境局

83.3

166.7

20.8

20.8

20.8

83.3

9

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

新建码头同步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完成渝中区至少1个码头岸基供电改造,督促进港停泊船舶优先使用岸基供电

100

区住建委

11.9

31.0

11.9

11.9

104.8

11.9

10

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推广应用

开展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底新增天然气公交车100辆、油汽双燃料出租车100辆,并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3750

区经信委

7.0

11.9

21.0

21.0

/

7.0

(三)

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

760

83.9

6.0

350.0

146.0

470.6

/

11

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巩固解放碑、朝天门等11个街道20.08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广清洁能源,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200

区生态环境局

83.9

6.0

12.0

12.0

6.0

/

12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到2020年,完成至少160家经营性餐饮单位油烟治理,至少60家就餐人数超过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

300

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局

/

/

150.0

60.0

150.0

/

13

餐饮油烟排放试点改造

在上清寺、浮图关监测点周边开展10家大型餐饮单位油烟超低排放试点改造

50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管委会、相关街道

/

/

60.0

24.0

60.0

/

14

油烟集中处置试点

试点开展美食广场散排油烟集中处置示范工程

100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

/

/

/

/

50.0

/

15

老旧楼宇油烟集中排放

推动陕西路三至六巷老旧楼院、人民路119号、较场口76#、77#、78#渝中区教委宿舍楼等老旧楼宇加装公共烟道试点工作

10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

/

/

/

/

79.6

/

16

露天烧烤集中服务点

制定鼓励政策,以镇街为试点,推进建设烧烤、烟熏腊肉集中服务点10个

100

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

/

125.0

50.0

125.0

/

(四)

严格环境准入,突出有机治理

40

/

/

/

/

817.0

/

17

干洗行业VOCs治理

督促干洗行业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措施

2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742.0

/

18

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

到2020年,完成渝中区汽车维修行业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收集率、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

2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75.0

/

(五)

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

780

/

/

4566.5

1792.9

/

/

19

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推进解放东西路、枇杷山、大坪正街等区域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主干管、电力隧道及电缆沟等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360

区住建委

/

/

813.3

266.7

/

/

20

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创建

2018-2020年每年创建(巩固)20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共20条

120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

/

1626.5

722.9

/

/

21

拆迁工程扬尘控制

原挑花厂、上肖家湾、桂花坡等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100

区住建委

/

/

500.0

270.0

/

/

22

重点扬尘排污工地和道路在线监控

2020年底前完成20个大型施工工地和20条道路控尘管理在线监控并接入环保大数据平台

200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

/

1626.7

533.3

/

/

(六)

完善法规制度,增强监管能力

900

/

/

/

/

/

/

23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30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24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10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25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工程

50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七)

深化区域协作,提升科研支撑

460

/

/

/

/

/

/

26

渝中区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

200

区生态环境局

27

渝中区区域资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专项研究

10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28

渝中区空气中细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污染浓度分布动态研究

5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29

区域资源承载力与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4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30

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机制建立

6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31

建立完善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产业负面清单

10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

合计

9010

1104.5

3366.7

5437.4

2234.0

1633.2

105.7

 

附表3

近期(2018-2020年)重点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编号

项目名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备注

(一)推动低碳发展,强化资源节约

1

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逐步实施

2

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建设

重点推进

(二)实施全面控制,遏制交通污染

3

畅通对外骨干通道

 

逐步实施

4

优化内部路网建设

 

逐步实施

5

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逐步实施

6

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优先开展

7

高排放柴油车治理

优先开展

8

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管

优先开展

9

道路抽检

重点推进

10

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重点推进

11

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

逐步实施

12

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推广应用

逐步实施

(三)强化低空监管,控制生活污染

13

巩固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优先开展

14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重点推进

15

餐饮油烟排放试点改造

 

逐步实施

16

油烟集中处置试点

优先开展

17

老旧楼宇油烟集中排放

逐步实施

18

露天烧烤集中服务点

逐步实施

(四) 严格环境准入,突出有机治理

19

建筑装饰、干洗行业VOCs治理

优先开展

20

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

重点推进

(五)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扬尘

21

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重点推进

22

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创建

优先开展

23

拆迁工程扬尘控制

优先开展

24

重点扬尘排污工地和道路在线监控

优先开展

(六)完善法规制度,增强监管能力

25

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逐步实施

26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逐步实施

27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工程

逐步实施

(七)深化区域协作,提升科研支撑

28

渝中区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

优先开展

29

渝中区区域资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专项研究

逐步实施

30

渝中区空气中细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污染浓度分布动态研究

重点推进

31

区域资源承载力与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逐步实施

32

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机制建立

逐步实施

33

建立完善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产业负面清单

重点推进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