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18〕36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共抽查了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及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共计40个,其中土建工程9个,装修工程27个,市政工程4个,总建筑面积112.3万平方米,约占我区2022年勘察设计总量的21%。抽查的40个项目中,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有26个,实现了消防设计审查全覆盖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勘察设计和图审质量总体情况可控,未发现无法整改的问题,发现的问题整改后均能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仍存在质量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标准规范,勘察设计深度不足,个别项目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本次检查共发现各类质量问题367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4条,违反一般性条文的142条,其他意见和建议221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设计深度不满足规定。本次抽查项目存在大量未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编制施工图的情况,设计深度不满足规定。一是部分设计图纸内容不全,总图设计深度不足,缺少必要的剖面图、大样图、节点设计;二是部分项目设计质量不高,引用依据的技术规范版本错误,笔误情况较多;三是还有部分报送给我委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及消防设计审查项目的设计文件(电子文件)存在错误、缺漏等情况。
(二)施工图审查把关不严。一是少数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把关履责意识不强,审查质量水平不高。在审查合格的项目中,漏审强条、规范标准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部分审查人员对规范理解把握不到位,审查意见表述不规范,对图纸中不明确的地方不进一步核实;三是对设计修改的复审工作不重视,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回复意见不认真复审,对审查意见与设计变更回复没有有效闭合,整改不到位仍通过审查;四是个别机构为承揽业务,审查流于形式,对于不符合规范的内容以不在审查范围予以规避,对于本应该涉及的专业以设计单位不申报审查或不涉及的情况说明就放过不管。
(三)表格、文书填写不规范。一是大部分项目未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文书式样》的通知》(渝建消防〔2021〕17号)的要求,如实规范填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二是大部分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文书式样》的通知》(渝建消防〔2021〕17号)的要求执行,未规范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查基本情况》,未规范填写《审查结果表》(消防专篇),特别是未按照住建部51号令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范围明确使用功能,给后续消防手续的办理造成不便。
(四)违反消防技术规范的情况较多。本次抽查项目的各专业设计图纸中违反各类消防技术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常见问题有: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救援窗;高层病房楼未设置避难间;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规定;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疏散门的宽度不符合要求;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没有设置排烟防火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局部应用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餐馆或食堂未按要求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未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等。
三、处理意见
(一)依法依规惩处。对于发现违反国家规范强制性针对条文的情况,我委已经依法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查处,对出现问题较多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约谈。
(二)严肃认真整改。对于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项目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未开工的项目要及时修改施工图,确保施工过程中整改到位。我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也要积极介入,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设计审查的主体责任。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责,规范内部质控管理,切实提高设计审查质量,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对新出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进行系统学习,切实提升专业水平,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二)加强工作沟通。我委印发的《渝中区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适用技术标准的工作指引》已经正式实施,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如遇消防技术标准适用问题应及时与我委进行沟通联系,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执行。审查中发现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委。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