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燃气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19〕1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我委对重庆海辰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换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重庆海辰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经研究,拟准予许可换发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间,对该许可事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区经信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 示 时 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
举报投诉电话:023-63765801 政策咨询电话:023-63765800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