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327793479N/2023-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327793479N/2023-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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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1.负责在区域内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重大项目建设等目标任务;拟订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按照全区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牵头执行。

3.负责区域招商投资促进和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区域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打造特色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基地),推进重点楼宇、产业园区招商,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4.负责牵头协调和服务区域重大开发项目。

5.负责区域重点企业服务、协税护税和引进企业落地前服务跟踪。

6.负责调查研究区域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8.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管委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企业服务科4个职能科室及1个直属事业单位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2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018.01万元,主要2023年初预算未大量安排建设项目资金和特殊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2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018.01万元,主要是2023年初预算未大量安排建设项目资金和特殊项目资金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38万元,比2022年减少3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6万元,比2022年减少1.4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压减公用支出要求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4.72万元,比2022年减少356.8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大量安排建设项目资金和特殊项目资金等,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宣传推广、企业服务及楼宇经济工作、房屋租赁费、聘用人员经费、建设项目经费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1万元,比2022年减少15659.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未大量安排建设项目资金和特殊项目资金。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47万元,比上年减少7.9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财政压减公用支出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4.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郑一、张得琛联系方式:023-6331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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