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管委会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4-0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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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渝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中府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我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科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各自工作范围起草、审核的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再把关,做好各科室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及修改等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以我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查同意后按照《重庆市渝中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我委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三是加强监督,定期检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未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2017年,我委修订完善了《管委会政务公开制度》《管委会议事规则》,严格做到有重大行政决策必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必过会,进一步推进我委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2017年,我委共收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意见16件,市政协委员会第四届第五次会议提案1件(共31件)。其中,主办件17件,协办件14件,主要涉及下半城规划布局、特色风貌区的打造、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等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分工,责任落实到办理科室及办理人员,并进一步分析梳理,要求相关科室依照规范程序,加紧督促办理,2017年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限期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二是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街区动态、简报、快讯、“微渝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更新街区工作动态。并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下半城建设最新进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7年,我委积极协助区党政信息中心答复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渝中区曾老幺鱼庄申请所在地征地目的及征地用途的信息公开要求。

(四)其它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我委对本单位涉及到的十条督察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对2015年9月30日之前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对2017年3月31日之前设定的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进行了清理,自查、清理结果均无范围内容。二是积极完成干部法治政治理论网络学习,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街区内普法宣传。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我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积极主动向分管区领导汇报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还不够,法治意识不够强。二是践行依法行政水平还需提高。我委尚无专门负责法制业务相关科室,工作中所需法律知识还不够熟悉,实际运用还不够自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较低。三是监督依法行政机制还有待完善。我委负责下半城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楼宇服务等工作,发展任务重,在业务工作上投入精力较多,对日常依法行政的监督缺乏强有力的力度,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是不断强化法治意识。高度重视法治宣传,积极创造条件,紧密结合街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学习和法治培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对我委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行为,用严格的制度管理人,用法律法规谋成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建议相关部门举办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讲座,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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