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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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渝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yz.gov.cn)上进行查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渝中区政府网站为基本发布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性,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2021年,渝中区城管局在渝中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5条,即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1条附表12张、重庆市渝中区城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及所有下属基层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意见征集及政策解读2条(加强和改进停车管理征求意见及政策解读)、关于市政道路路内停车管理等级划分的公示公告1条、城市供水水质抽样监测公示4条、更新部门动态类信息34条、新增基层政务公开市政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项并公开信息24条、增加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信息公开权限1项并公开信息1条。同时,在渝中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门前三包”“五长制”工作动态23条;在信用渝中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公示30条;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结涉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灯饰照明、市容环卫等行政许可343件;被市级媒体采用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被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采用工作动态类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均为公民,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办结。该2件申请均属于可予以公开范围,已依法依规做好书面回复并邮寄当事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始终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根据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调整变化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1+3”工作架构,即1个工作机构,3名具体人员(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形成合力,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定工作职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坚持动态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工作标准,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深化业务学习,组织专人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学习培训会精神传达到局信息公开每一名责任人,进一步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三是严格审核监管,规范审核、发布、更新流程,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各业务处室沟通反馈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紧扣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局门户网站运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便民为原则,确保局网站办事服务规范便捷、展现设计简明规范。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管理,进一步丰富功能和内容,及时发布信息,提高微信公众号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提升城管形象。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局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发现问题逐一督促相关科室、单位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48.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当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主动参与的意识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2年改进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与深度方面下功夫,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栏目建设,丰富解读形式,方便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三是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及时收集、主动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开、优质、便捷、全面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渝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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