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严审批控源头。坚持“审批从严、服务便民”并举,从严审核处置方案、运输路线、去向资质等核心内容,同步开展现场踏勘,核查工地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对合规事项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核发。累计审批建筑垃圾产生证40件、运输证35件,落实“一车一证”管理3100余台次,筑牢源头管控防线。
二是智慧监管固长效。建立健全台账管理体系,精准掌握审批工地、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运输处置等信息。全面推行电子渣票制度,推广“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应用,实现建筑垃圾底数清、情况明、可溯源。全区29个出渣工地规范使用电子渣票1.9万余张,核销建筑垃圾38.77万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超70%。
三是联动执法强震慑。落实“白+黑”执法巡查、信息共享、约谈提醒、督查督办4项机制,开展“片区联合+部门联合+跨区联合”执法行动,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开展联合执法45次,约谈施工、建设单位26家次,查处无证运输、抛冒撒漏等案件17件,处罚24.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