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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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渝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财政职能,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着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区财政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如下:机关简介1条,包括办公地址、办公时间、机构领导、机构简介、职能职责等;代理记账行政许可25条;行政处罚2条;政府采购目录1条,政府采购实施情况3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6条,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区级预算信息4条、决算信息2条,根据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公开了《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曁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曁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及《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部门预算信息1条、决算信息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1条,收费金额为686万元;上传部门动态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区财政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严格发文管理,要求起草科室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二是规范完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凡需上网公开的信息文件均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制度执行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区财政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科室负责推进;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集约化平台的维护和信息上传工作,定期更新部门动态,做好财政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区财政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局内政务公开培训制度,组织局内专人和分管领导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时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定期自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三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按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强化相关责任人的公开意识;二是借鉴其它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工作方法;三是强化监督,定期对相关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核查评价;四是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科室间的密切配合,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渝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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