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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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突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

一、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及时转发《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渝财规)﹝2022﹞4号)文件,并传达工作要求,对采购人进行业务指导。在所有采购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具体做法是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基本资格承诺函》,明确了投标单位可以用递交承诺书的形式代替原本繁琐的证明文件。在发布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大大降低了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的时间和财务成本,真正做到降本增效。

二、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及时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采用集中培训、常态宣传的模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及时传达到采购人、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机构,并通过建立协调指导机制,确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有效落实相关要求。要求采购人在公开采购文件前,进行必要的审查制度,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能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截至目前,无上述情况发生。

三、规范采购行为。

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等对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将紧紧围绕市财政局、区委区政府部署,狠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执行要求、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采购人设置各种显性隐形“门槛”排斥各类市场主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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