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财政:困难群众保障有力 救助体系更加健全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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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保障有力救助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落实兜底保障,提高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75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975元提高到1001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625元提高到1651元。全年投入资金1.03亿元,保障低保、特困、孤儿1.05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救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

二是强化急难救助,拓展服务供给。全年实施临时救助789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344.41万元,有效缓解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导致的基本生活困难。兑现城市低保对象等类群体门诊与住院医疗救助,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415.91万元,救助10.87人次。落实困难群众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全年资助参保投入513.08万元、惠及群众1.34万人次。

三是关注弱势群体,夯实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政策,全年发放补贴资金499.93万元,惠及残疾人5.4万人次。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3户,配备助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1208件,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持续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手术治疗等服务,全年投入703.6万元,帮扶233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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