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电话:023-63760101;传真:023-63768599 |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兴隆街7号通远大厦5楼 |
| 办公时间 |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机构领导 |
张 峻 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大数据发展局全面工作。 陈大斌 党组成员,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主任 主持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工作 杜立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大数据应用推广、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推进全区云、网、数据、感知、组件、应用等数字资源的统筹管理和集约建设;负责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能力组件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建设管理和“渝快政””渝快办“应用推广,负责全区政务数字化应用方案评审、技术支撑,负责特色应用场景的谋划和建设,推动数据安全工作。协助负责财务工作。 分管应用推广科、应用服务中心。 裴 翼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人事、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访、安全、档案、后勤、工青妇团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工作,重点发展算力经济与数据要素产业,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化、信息化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加速新兴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壮大;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化、信息化等新兴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拟订配套政策措施与科学评价体系并组织落地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及合同审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规范运作,凝聚产业发展合力;承办各类相关会展、赛事、论坛等活动,搭建产业交流合作与成果展示平台。 分管综合科、融合发展科。 |
| 机构简介 |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财务、信访、安全、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 (二)应用推广科。负责组织协调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调研;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建设、技术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推进下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整合、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采集、储存、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协调全区数字云平台建设管理,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应用工作;推动全区智慧机关建设;负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 (三)融合发展科。促进大数据商用,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负责推动信息网络行业发展;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开展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
| 职能职责 |
(一)贯彻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五)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全区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数字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七)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区大数据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