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负责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平台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建设;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应用推广科、融合发展科。现有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下设重庆市渝中区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636.02万元,支出总计1636.0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6.1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632.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9.68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2.2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76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63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6.1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351.93万元,占21.51%;项目支出1284.09万元,占78.49%。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
2023年度相比,减少3.7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补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6.0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336.1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2.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9.68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33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由于工作调整,追减区块链高峰论坛、渝中区电子政务网络“一网两线”建设等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6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6.1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减少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58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由于工作调整,追减区块链高峰论坛、渝中区电子政务网络“一网两线”建设等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76万元,下降100.0%,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补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
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经费等。
(2)国防支出0.97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是增加民兵编制工作经费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50.39万元,占9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98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调整渝中区政务云服务费等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4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对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维护。
(5)卫生健康支出17.09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调动至其他部门。
(6)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8.3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调整渝中区政务云服务费、渝中区“住改仓”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等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7)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
加0.3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新招录人员
的住房补贴在2024年进行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58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调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公用经费63.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9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7.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使用规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实行专人专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公务接待费3.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企业、洽谈招商项目等事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4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减少与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等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专业职称培训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8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下属事业单位从2024年起独立财务核算,减少事业单位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35 %。主要用于采购重庆市国土空间数据综合信息系统(GIS)渝中区试点、区块链应用创新暨数据要素流通高质量发展论坛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1636.02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民兵(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机关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一路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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