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备案表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英孚表演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单位性质 |
非学科类 校外培训机构 (营利性) | |||
负责人姓名 |
经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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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400010 | ||||
单位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龙湖时代天街C馆L2-16、17号 | |||||
收 费 项 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
儿童综合素养 (艺术与科技)课程 |
25课时(40分钟/课时) |
4932.88(197.31/课时) |
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 |||
儿童综合素养 (艺术与科技) 之故事表演课程 |
24课时(40分钟/课时) |
4752(198/课时) | ||||
儿童综合素养 (艺术与科技) 之国潮小匠人课程 |
24课时(40分钟/课时) |
3720(155/课时) | ||||
互动表演课程 |
36课时(40分钟/课时) |
4992.50(138.68/课时) | ||||
互动表演课程 之文化周游记课程 |
24课时(40分钟/课时) |
3720(155/课时) | ||||
区教育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区发改委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委员会,一份报价格主管部门,单位留存一份。2、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一季度为备案时间。3、收费单位对收费标准按中区价[2005]40号文件附件3收费公示牌(42×31CM)式样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培训预收费最长收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60个课时(包含赠送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