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000009277591U/2021-00019 发布机构 渝中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1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000009277591U/2021-00019
发布机构 渝中区公安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成文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19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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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本市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二、具体手续:

(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申请书;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或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

3、申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4、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抚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本市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凭以下材料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1、申请书;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其中,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

3、申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4、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三、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市内迁入的,派出所窗口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8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到所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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