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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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办理胡张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胡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返还银行账号:62302110****2033(户名:韩轶,归属银行:华夏银行),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胡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21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石油路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唐警官

联系电话:13883651267

联系地址:渝中区金石巷3号附5号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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