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作废的公告 【202504】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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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现依规定将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名单见附表。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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