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李姜霖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19)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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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调查,李姜霖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见附表,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目前李姜霖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在渝中区政府网已依法公示超过7日,现依法对李姜霖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渝公渝中(交巡)行罚决字〔2026〕15号。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六十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送达单位:渝中区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联系电话:63941873。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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