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2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现公告如下:
HASSANMUHAMMAD,男,1997年9月14日生,巴基斯坦籍,现持KK6800274号巴基斯坦护照和103948617号居留许可。该人已离境,现宣布其所持103948617号居留许可作废;
JAVEDMUHAMMAD AQIB,男,1997年2月13日生,巴基斯坦籍,现持FG8678481号巴基斯坦护照和103947269号居留许可。该人已离境,现宣布其所持103947269号居留许可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