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拟对华翔所驾车辆鉴定意见以及悬挂号牌鉴别证明的公告 (2026-189)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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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调查,机动车驾驶人华翔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告知,请机动车驾驶人华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地址:渝中区菜袁路207号;联系方式:023-63940571)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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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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