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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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办理曾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曾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84830187****2879(账户名:彭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曾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84日至202693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厉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警

联系电话:023-6385253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滨路242远见中5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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