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331532394M/2024-00005 发布机构 渝中区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331532394M/2024-00005
发布机构 渝中区国资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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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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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2.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宣传工作。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6.按法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协调完善所监管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健全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7.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9.依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产权界定、登记、交易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以及财务管理、清产核资和统计等工作。

10.负责所监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区国资委现设有3个科室:综合科、企业发展科、企业监督科,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聘用人员0人;下设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员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2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98元,主要是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项目经费减少4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9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项目经费减少49.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22万元,比2024年减少3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2万元,比2023年增加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93万元,比2023年减少5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项目减少49.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21万元,较2023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车辆油费、保险费等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99万元,比上年减少5.7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办公费、印刷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曼联系方式:023-6385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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