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关于交通运输、水利、渔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和综合平衡交通运输、水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水利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承担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和港口码头行政审批职能,行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能。协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水文、渔政、三峡移民管理工作,承担渔政、水利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等工作。承担重庆市渝中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河长制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含邮政)、水利行业企业经济发展,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和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指导所属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重庆市渝中区滨江建设管理处管理区域的维护管理工作。协调水运、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建设。负责配合实施铁路建设和改造。负责协调城市公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轨道交通和铁路运营管理。加强交通行业统筹管理。(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职责。强化交通运输业、邮政快递业等招商职责。承担的农业(不含畜牧兽医)、水利领域执法职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为一级主管单位。委机关内设办公室、运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水利管理科、行业发展科等4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93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13.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2697.94万元,主要是铁路建设经费拨款减少275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930.56万元,其中:国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9万元,农林水支出137.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8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2697.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4.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72.1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1万元,比2025年增加5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3万元,比2025年增加7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新进人员,按要求单列普通聘用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2.27万元,比2025年减少1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交通行业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等,主要用于推进辖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3.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3.46万元,比2025年减少2757.68万元,主要原因是铁路建设经费拨款减少2757.68万元,主要用于重庆至黔江铁路航道疏浚及炸礁作业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75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叶子 联系方式:023-6325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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