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
根据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视频联席会议精神及年度工作要求,结合渝中实际,我局拟制了《渝中区2022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并征求各单位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附件:《渝中区2022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局
2022年6月13日
渝中区2022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2年,是《渝中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重要节点目标年,也是《渝中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年,全区各部门要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总用水量控制在8900万立方米以内,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一、全面完成节水行动节点目标任务。
80%的区级机关和35%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区机关事务局牵头)。配合市级完善节水标准(区交通局牵头)、建立健全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体系(区机关事务局牵头)。落实和推广国家发布的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全面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印发执行《渝中区“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区交通局牵头)。积极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21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0个(区机关事务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牵头,相关街道配合)。在城市建设领域,落实好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节水措施落实关(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牵头)。
三、强化用水定额对标应用。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计划下达、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中强化用水定额对标应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用水效率(区交通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监控用水户监管。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载体创建工作,2022年创建率达8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教委牵头)。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执行、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内部用水节水制度制定及执行等日常监督,鼓励企业开展节水诊断、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区交通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统计工作,由相关部门每年将雨水及再生水利用量统计数据函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牵头)。
六、深化落实节水政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规范全区用水行为(区交通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市级开展《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编(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牵头)。落实居民阶梯水价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区发改委、区城管局牵头)。落实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
七、全面推进节水科普宣传。开展“重庆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区交通局牵头)。推进“节约用水”宣传活动“进机关”(区机关事务局牵头)、“进校园”(区教委、区交通局、团区委牵头)、“进社区”(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各街道牵头)。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市首届“节水护水爱水主题宣传,参与节水知识竞答、征文、绘画、公益课等内容,评选“节水小使者”、“节水巾帼者”等(区交通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