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五项举措推动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 落地落实

来源: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07-0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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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统筹部署压实责任。区委书记、区总河长黄玉林主持召开全区总河长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和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明确贯彻要求。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总河长左永祥主持研究制定方案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任务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街道责任,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是抓管网建设补齐短板。制定专项方案分年度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确保“一张蓝图”抓建设。目前,已新建改造雨污水管网8.4公里,完成错接混接点改造10处,修复病害管网1公里,常态化维护管理沿江泵站6个,清掏维护老旧市政管网330公里,不断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

三是抓船舶治理确保“零排”。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4座货运码头关闭;完成朝天门6座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升级,实现靠港船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辖区14座经营性客运码头自有趸船及辖区停泊趸船,均安装了储存装置,实现泊岸船舶污水垃圾“全收集”“全上岸”;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处置全过程可追溯,不断提升船舶码头污水收集率。

四是抓排口管理摸清底数。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和接改沟规定要求,源头管控防止污水乱排。大力开展长江入河排口“查测溯治”,查清沿江排口60个,全部建档立卡。实行远程实时监控,对区级管理的30个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水管网智慧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不断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五是抓水质监测保障民生。坚持每月对大溪沟饮用水源地和3个市级断面、每半年对10个区级断面开展水质监测,两江渝中段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保障市民“水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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