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欧文外国语学校事项变更的批复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1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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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教办202233

重庆欧文外国语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变更事项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渝中民区办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你校软硬件建设的审查情况,区教委第12次办公会认为基本符合变更条件,原则同意你校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转制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由重庆欧文外国语学校变更为重庆市渝中区欧文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由刘会琼变更为重庆欧文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08号纽约纽约大厦27变更为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08号金渝大厦27楼,教学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龙湖时代天街AL3-01,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龙湖时代天街DL3-16B,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1-9,办学内容由非学历:英、法、德、日语培训,教育文化交流变更为非全日制教育培训(艺术类:播音主持、演讲演绎、美术、戏曲曲艺;科技类:编程、科学实验)

请你校接此批复后,依法向渝中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注册登记,并及时向渝中区民政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人民群众认可的民办培训机构。

此复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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