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02XH/2021-00007 发布机构 渝中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19-03-08 发布日期 2019-03-1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教〔2019〕29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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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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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渝中教〔2019〕29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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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中小学:

现将《重庆市渝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重庆市教育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推动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工作目标:依法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重点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严格预防儿童少年涉黑涉恶事件发生,保障每个家庭的孩子都可以上学,绝不让一个学生失学辍学。保证我区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始终保持100%。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1.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两纳入,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权利。积极主动地联系街道社区,共同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做好逐户排查、造册登记、辍学劝返、登记报告等控辍保学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履行行政督促复学责任。要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学校要健全完善家访、辍学劝返劝复、登记报告制度,多种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引导家长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要协同区综治委、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等,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会同区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配合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针对儿童青少年群体的威逼利诱、欺压强制等涉黑涉恶行为;配合区司法局面向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确保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检举或控告违法辍学行为。

(二)坚持制度控辍,健全完善控辍保学管理机制

4.严格日常考勤制度,规范学校常规管理。学校每天要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及时与家长联系,实行缺勤跟踪。班主任要重点关注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发现有辍学意向的,要及时了解情况和上报学校,耐心帮助说服学生及家长完成学业。学校要建立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对无正当理由缺课两天以上的学生,要及时启动家校联系,及时做好劝返工作。

5.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籍流转监管。要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审批制度,严格学籍流转程序,完善学籍流转档案资料,严防学生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严禁弄虚作假。学校要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执行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做好辍学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6.建立清查报告制度,自觉履行监管职责。学校要自行定期清查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状况,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8日前,应向区教委基础教育科书面上报自查情况,如实填写“辍学学生情况登记表”,专题说明辍学情况。按照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

(三)坚持科学减负,重点抓好控辍保学关键环节

7.扎实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认真落实“减负三十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要将“减负提质”作为控辍保学的主要措施,抓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契机,坚持内涵发展、科学提质的改革方向,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质量提升共同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品质和吸引力,让学生愿意上学,快乐学习。

8.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要进一步改进学生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发展性评价机制,逐步把学困生发展性评价纳入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控辍保学重点人群

9.要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制订帮扶方案,做到建档立卡,包保到人。要高度重视城市流动人口教育问题,严格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禁私自提高门槛、收取择校费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应入尽入”。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提高特教学生资助标准;要逐步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比例,重点关注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少儿,精准实施“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形式,满足其入学需求。

(五)坚持督查指导,充分保障控辍保学责任落实

10.要协调建立区政府、街道、社区三级控辍保学责任制,签订三级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目标细化到街道、社区,落实到人。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上下联动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逐级签定“控辍”目标责任书,制定符合校情的控辍保学方案,建立疑似辍学问题台账,做到“一校一案,一生一档”,做好学期末对标对表督查。要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办学年度考核(含入学率、巩固率等),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校长、教师在评优晋职活动和年终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充分认识到“控辍保学”工作的动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将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将“控辍保学”作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促进教育公平的大事来抓。在工作中开拓思路,创新措施,努力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良好舆论氛围。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依法控辍保学。

3.强化管理,提升效果。要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掌握准确数据,做到精准控辍。要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含入学率、巩固率等)纳入常规管理,适时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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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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