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02XH/2026-00086 发布机构 渝中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6-06-23 发布日期 2026-06-2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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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教委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6-06-23
发布日期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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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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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小学: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2026年度基础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深入做好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渝委教秘函〔202612号)精神,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入学。20268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缓学的渝中户籍儿童,须在新生报名时间内,由监护人向户籍对口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核实后报区教委备案。

(二)就近免试。渝中户籍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个人简历,不得以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合理划定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三)规范公平。全面依托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确保信息公开、流程清晰、服务高效。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二、招生办法

(一)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

1.“三对口入学

凡户籍在渝中区的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1)随父(母)一方户籍,且该方拥有学区内房产并常住;

2)孤儿随法定监护人户籍,监护人拥有学区内房产并常住;

3)因父母无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常住的。

3.新建学校招生

金银湾小学校(2026年新建)主要服务城市更新发展带来的新增学位需求,不划定具体招生服务片区,实行随机派位招生招生对象主要为招生服务范围内、完全符合三对口政策(监护人房屋产权占比不低于51%)的适龄儿童。招生服务范围为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现有招生学区。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随机派位计划的直接录取。随机派位未录取或放弃已派位录取资格的,可在对口学校报名入学。试行双胞胎(多胞胎)适龄儿童捆绑派位。

4.学位紧张学校

2026年以下4所学校为学位紧张学校:巴蜀小学、人民小学、人和街小学、中华路小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区教委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学校:

1)监护人房屋产权占比不足51%

2)同一产权的二手房,原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入读该学区对应学校且未满6年。

3)二手房产权过户或户籍迁入未满3年(截至2023831日);

5.非学位紧张学校

须接收学区内不完全符合三对口但属渝中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推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监护人在渝中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实际居住的,其子女可在居住街道对应推荐学校报名,其他学校有空余学位的也可接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子女关系不明确时需出生证明);

2.合法居住证明(含暂住登记凭证、居住证、租房合同等;在渝中购房视为合法居住);

3.合法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就业证明等)。

(三)特殊群体

1.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由启聪学校或培智学校接收;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行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2.拆迁户子女6年内未配租公(廉)租房的,可在原户籍地或新户籍地就近入学。

3.国际学生。经市教委批准的接收学校可招收持外国护照的适龄儿童及常住外籍人员随行子女。

4.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

天地人和街小学按照民转公转制学校招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契约,招收符合协议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依据尊重历史的原则,其余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招收重庆天地楼盘(瑞安天地和万科天地楼盘)符合渝中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监护人房屋产权占比不低于51%)。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学生,可选择红岩小学对口入学。试行双胞胎(多胞胎)适龄儿童捆绑派位。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

2026421—524日,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渝中户籍学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志愿填报

1.填报时段:202662—626日;

2.审核录取:2026612—630日;

3.确认录取:20267318:00前,由学生家长通过市级平台确认录取。

(三)渝中区天地人和街小学(民转公学校)和渝中区金银湾小学(新开办学校)志愿填报

1.填报时段:2026525—61日;

2.随机派位:2026610日;

3.确认录取:202661118:00前,由学生家长通过市级平台确认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热点学校全面监管。对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学校,须按要求公示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全过程监管和材料审核,严格把关入学资格、户籍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招生结束后,将开展专项督查,对热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覆盖核验,确保招生阳光公正。

(二)精准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杜绝大班额。加强教共体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数字赋能阳光招生。所有新生报名入学须统一使用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

(四)规范信息采集工作。依托市级平台一网通办,落实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取消水电气费等无谓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做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等信息;禁止通过渝快办以外渠道重复采集学生信息。

(五)均衡编班公开透明。学校要严格规范编班工作,鼓励学校通过市级平台推进阳光均衡分班,加强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拔尖创新人才班、科创班、强基班等。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要向家长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六)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学校要立即启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招生入学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要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转变办学理念,杜绝以挖抢优质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等方式追求办学质量的错误做法。

(二)做好招生服务。学校要用好市级平台,组建专业的高水平入学报名咨询团队,提升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能力。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家长网上报名。

(三)强化宣传引导。学校要健全响应机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家长就学预期,提升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能力。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正向引导,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因招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和负面舆情。

(四)严肃监督问责。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区教委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查处。持续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66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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