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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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先进班集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获得过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区校“文明学生”称号的在校就读学生中进行;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的评选,在获得过校“文明学生”、校“进步显著学生”称号的在校就读学生中进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在获得过校“文明班集体”或校“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中进行。

三、评选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标准;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坚持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小学“三好学生”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热爱学习,热爱科学,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乐于探索,学习成绩优良,各学科学年综合评价为优秀(A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残疾学生和因病免测的学生,能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能发现、感知生活中的美,并能用艺术的方式予以表达;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型劳动,珍惜劳动成果,表现突出;

2.初中“三好学生”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残疾学生和因病免测的学生,能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乐于参与多种艺术活动,能用擅长的方式表达美,具有创造美的能力;在做好日常生活劳动的基础上,能积极参与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公益劳动,在劳动中有创新意识;在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3.高中“三好学生”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所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残疾学生和因病免测的学生,能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能很好把握美的内涵,主动参与各种艺术活动,可以创造美;在日常生活中有热爱劳动的习惯,能主动积极地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能用所学创造性解决劳动中的问题,团队协作能力强;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能履行干部职责。积极为集体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出色地承担和完成组织所交予的工作任务,关心他人、乐于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民主,以身作则,有较强的责任心,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深受师生好评,两学年内曾担任过学生干部工作。

(三)文明学生

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尊师长,敬父母,爱同学;待人热忱、说普通话;注重文明礼仪、讲究卫生。学习勤奋,按时作息,独立完成作业,诚实应考。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初步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为班级文明建设和学校文明建设作贡献。

(四)进步显著学生

本学年度在思想上、学习上、文明行为养成等各方面有较大提高,且曾被评为校级进步显著学生。学校必须有完整的班主任个案分析或追踪调查材料和本班学生、各学科任教教师意见。

(五)先进班集体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班级建设目标明确,开展了具有时代特点和符合上级要求的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有效实施班级民主管理,管理制度规范科学,全班形成了民主、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班级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学风,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整体综合素质优良。本学年班集体无违法犯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操行合格率达100%,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文明礼仪整体状况优良。

五、评选要求

(一)三好学生、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处(或德育处)。学生处(或德育处)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区级三好学生、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校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班委(团支部、中队委)或校学生会(团委、大队部)干部两年以上。
    2.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处(或德育处)。学生处(或德育处)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三)先进班集体 

1.班主任依据评选条件自荐,学校组织参评班级的班主任进行陈述。

2.各校根据区教委下达的名额,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上报的推荐班级。

六、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名额分配,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和德育工作情况下达;先进班集体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班级设置数量下达。中小学表彰名额分配表附后。

七、表彰办法

各校要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并于 2022年6月23日下午三点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区教委基教科,由区教委签署并印发中小学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决定。各校园利用全校集会宣读表彰决定。推荐结果的电子文档传到电子邮箱:995058824@qq.com;联系人:张城娅,电话:63701344。

附件: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进步显著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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