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31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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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校园,区教师进修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形势和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决定按照分层分类分时原则开展2023年教师暑期培训。现将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提升专业精神;关注学科教学前沿,更新教育理念,拓展学科专业知识,开阔专业眼界;注重理论的落地生根,融贯于教学中,学用结合,磨砺专业能力。

二、培训安排

(一)教师全员集中培训

时间:7月1日至7月4日

参训对象:委属校园全体教师

培训主题:素养导向下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培训方式:区级集中培训+校本研修

(二)线上课程学习

时间:7月5日至8月28日(暂定)

参训对象:委属校园全体教师

培训方式: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网络研修

注:具体研修时间及方式等候通知

(三)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

时间:8月20日至8月24日(暂定)

参训对象:2023年我区各校园新聘用教师

培训主题:新时代教师的使命与专业素养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专家讲座、案例分析、学科指导、展示交流等)

注:具体研修时间及地点由进修学院培训部建群后通知

(四)校本培训

时间:8月25日至8月30日

参训对象: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观摩考察等

注: 由学校组织开展

三、培训要求

(一)在区教委领导下,区教师进修学院做好各层次培训的调研和方案设计,做好区级培训的组织和全程管理工作,应注意收集整理培训素材和案例,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报道,及时梳理暑期培训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培训品质。

(二)各校园应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训,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参训教师安全,确保培训质量。

(三)参训教师应遵守纪律,认真聆听,做好记录,积极互动,勤于反思,完成好各项培训作业和任务。

(四)暑期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请假,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请假手续。区级集中培训请假全程在钉钉渝中教育智慧平台上完成,学校分管领导应注意及时审批(相关请假说明详见附件3)。校本研修时段请假,需按照学校要求完善请假手续。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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