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602/2022-00073 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31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民〔2021〕55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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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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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渝中民〔2021〕55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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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民〔2021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21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思想认识,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61日至630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背景墙、设置文化小景等形式,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变化、新要求的宣传。

2.播放宣传视频。依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阵地设施,向群众播放视频,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亮点,提升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和力度。

3.组织现场宣讲。各街道要结合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面向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重点宣传法定监护责任,面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重点宣传关爱服务责任,面向未成年人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体系,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媒体宣传。以政府信息平台为依托,联合相关新闻媒体,通过协调媒体采访、组织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报道和先进典型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公交地铁电子屏等大型公共场所滚动播出,也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传播宣传,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依据抓实抓好,组织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街道、社区儿童福利工作全覆盖。

6.加强专题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引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

(三)系列主题活动

7.传承历史、展望未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鼓励开展未成年人红色历史教育,弘扬红岩精神,赓续红色基因。

8.普法知识竞赛。将普法知识竞答作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专栏,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各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作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和本辖区实际情况将活动抓实抓细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聚焦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宣传亮点;聚焦重点人群,着力加大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儿童福利工作者、社会组织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聚焦重点区域,对社区、广场、市场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依托“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健全热线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细化处置流程,明确工作人员,完善政策信息,加强岗位培训,提供救助咨询。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充分发挥电话、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运用网站、三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要积极创新,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形成长效机制,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氛围。

(四)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宣传月期间各街道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确保宣传效果。要在宣传活动中做好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整理工作,收集有关工作情况和典型宣传材料,认真做好本次宣传的活动总结。请各街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和有益做法于2021627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科。

联系人:任念;联系电话:63765110;邮箱:5230602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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