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3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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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府办《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渝中府法发〔2017〕15号)要求,区民政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培训。一是成立民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机制。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平时考核,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落实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责任,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三是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参加网络干部学院、法治理论等学习,并按要求完成学分和考试;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刻领会和实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针对新修订的《民法总则》、《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学习,全年组织法治教育学习12次,其中局长授课1次,其他副局长和科室领导授课10次。

(二)强化宣传引导,普法成效显著。一是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思路,推送法治信息。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民政政策宣传月、“社区工作日”、“敬老月”等活动,深入全区11个街道77个社区宣传推广惠民政策,发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宣传册》、《老年人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册》等2万余册,发放《低保动态》、《人生关怀》、《医疗救助》等宣传手册10万余本,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50余条,切实增强辖区群众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三是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指导各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开设宣传橱窗、出黑板报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唤起全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

(三)制定修缮政策,完善法制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了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渝中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便笺〔2017〕118号)、《关于印发<渝中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渝中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中民〔2017〕228号 )、《渝中区民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中民〔2017〕151号)、《渝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渝中民〔2017〕298号 )、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及公示力度的通知》(渝中民〔2017〕244号),建立了渝中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了残疾人“双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工作,切实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及公示力度,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渝中区自然灾害应急分预案》(渝中府办〔2017〕102号),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分别制定《渝中区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中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养老机构许可审批服务、管理,缩减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时间,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站正常运营,修订完善《渝中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办法》,将运营补助由每站每年4.32-4.8万元提高至7-8万元,并配套出台《社区养老渝中区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考核发放细则》,建立补助核发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起草编制的重庆市首个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经市质监局作为推荐性标准审核发布,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市质监局专家组评估验收。

(四)推广政务公开,严格随机抽查。一是全面推广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民政建设信息,全年在渝中区社区服务网站公布政务信息155条,认真执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运用网站平台对民政法规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二是制定《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认真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项与检查对象422项,组织全局执法人员,严格执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管理全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全年开展养老领域抽查97次、社会组织领域抽查381次、社会救助、低保核查等抽查1000余次等。

(五)精细管理规范性文件,强化审查论证。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了调研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明确规范性文件编制的职责分工、时限要求、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对新增的规范性文件依照程序备案,强化动态化管理,定期公开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调整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渝中区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根据市委、区委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2017年清理规范性文件22件,其中废止4件,继续有效18件。三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规范性文件初稿制定完成后,内容先由各科室科长审阅修改,修改完毕报送各科室分管领导审阅修改,最后再交由本单位特聘法律顾问进行审阅并给出修改意见。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清查行政执法权利和依据,共清查项目161项,包括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7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检查4项以及其他权力38项,进一步明晰了行政执法的范围和依据。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强化沟通协作。联合安监、消防、环保、食药监、街道及所在社区对全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养老机构自查并按要求整改隐患108条,整改率达97.3%。牵头组织街道、区养老服务业促进会进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机构公开评审并建立运营机构候选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协调区环保局简化环保前置审批手续,优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流程。加强与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沟通协作,依法履行17家社会组织的撤销程序。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2017年,我局共办理市、区各类交办、转办信访件56件(其中公开信箱31件、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9件,市民政局转办8件,其他件8件),全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结,按时办结率100%。二是深入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对市区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学习培训,要求各科室在办理来信来访时,明确信访投诉请求分类,重点对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进行分类梳理;明确法定途径分类按权力法定要求梳理清单,明晰相关权责要求及办理程序;对不服部门及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信访投诉请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逐一对应列出可能的司法及其他法定救济途径清单,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三是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机制,每月定期开展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问题提前化解,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跟踪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今年共排查优抚安置、养老、退休社区工作者等信访稳定问题9个,已化解7个,其余均已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四是印发了《关于做好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工作的通知》(渝中民〔2017〕189号),对四条行政区划界线、特别是陆地界线进行实地踏勘,全面掌握本区域边界地区基本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协调解决了六店子段城市管理混乱的问题和市燃气(集团)六店子储配站安全管理权限问题;恢复渝中区、沙坪坡区和九龙坡区三交点设界桩界桩,同时在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处分别设置了二枚界线标志物,进一步明确界线实地位置。

(八)扎实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17年,共接到人大建议13件,其中主办件11件,协办件2件,所有人大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代表满意件10件,理解件1件;11件主办建议全部为A类回复件;接到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件10件,协办件4件,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为100%,委员满意率100%;10件主办提案中,A类回复9件,C类回复1件。我局今年共有2件人大建议被列为区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全部按时办结并向区领导进行汇报。

(九)创新社会治理,“三社联动”成效明显

1.多措并举,强化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圆满落实完成渝中区77个社区社会信用代码录入。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渝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调整方案,实施社工室标准化建设市级项目。三是继续开展“一门式”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式、信息化办理,全面推进社区协商。

2.务实基础,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出台《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意见的通知》,2017年来个案服务建档880个,小组建档583个约小组活动2900场,社区活动607场,积极探索社会救助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二是实施渝中区社会工作整体推进项目,2017年各社区共承接实施重点项目77个、特色项目77个,直接服务对象5万人,间接服务对象8.2万余人,促进社区参与融合,增加社区和谐。三是社会工作队伍蓬勃发展。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题培训19场,参加培训1200余人次,新增57人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与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建立11人高校专业教师组成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队伍,建立48人的社工骨干队伍。截至2017年12月27日全区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总数为1050个,注册志愿者数量12.3530万人,较上年增加1.553万人。

3.强化监管,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1)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2017年在制定出台我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工作,同时还分别征求区研究室、法制办的意见。我局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改,形成该意见送审稿。目前文件呈报区深改领导小组决策过程中。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工作,印发了《2017年渝中区区级社会组织抽查方案的通知》(渝中民〔2017〕195号),对27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26家社会组织抽查结果在“渝中区社区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审计检查库,通过招标比选确定5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清算注销审计工作;三是做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要求社会组织强化网站、公众号、微博、QQ群、微信群自律管理,坚决防止错误思想言论传播,关注扶贫、环保、社会自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活动,确保社会组织按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3)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在“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平台”网上完成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录入,对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赋全国统一代码后发放登记证书,存量社会组织通过办理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方式督促完成新登记证书的更换,全区实施社会组织信用代码率为95%;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项全部纳入网审体统,进一步优化的登记流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时限减少10个工作日,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配合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4)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已成常态化,本年度有13家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已完成专家审核、复查工作,拟评定3A级社会组织12家。目前,全区等级社会组织47家,占登记社会组织的12.3%。

(5)加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继续设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投入184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督导等27项目。实施项目“双督查”工作,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先后委托了区社工协会、至善社会工作事务所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制度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实效。据年度检查统计,全年有90家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团11、民非企业单位89家)、资金总数3000万元 ,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职业培训、残疾人康复、居家养老、社工服务、社会救助等项目。

(十)优化公共服务,满意民政建设持续推进

1.规范地名执法。一是推进街道界线法制化工作,在全市开展街道界线确认工作,印发了《渝中区确定街道界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不影响区划调整、协商一致、界线明晰、管理权属一致、局部调整的原则开展确定街道界线工作,利用技术服务单位重庆勘测院现有勘测数据和技术手段及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成果,采用1:500的勘测地图为工作图和成果图,通过图上协商核定界线、外业核定界线、签订边界线协议书、联合上报审批、区政府批复等程序完成确定街道界线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街道对界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劳动社保、人口管理等各类公共服务,明确了街道管理和服务责任。二是开展非标准地名清理,对“大洋怪重”地名的45个单位发放地名整改告知函,对符合地名命名规定的33个居民点名称依法进行了命名申报。

2.扎实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坚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新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规规章进行登记,确保登记质量,年12月25日,共办理结婚登记4561对,离婚登记2883对,补领结婚证1051对,补领离婚证292件,向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回函)39件,落实区“人生关怀”政策、发放新婚礼金16万余元。二是及时整理资料,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整理、保密、查阅利用等制度,及时对各类登记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截止12月21日,共整理各类登记档案296卷,全部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将于次年3月份按时移交至区档案局。接受相关部门、街道、个人等查询信息2458条。完成渝中区1950年至1999年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共计补录信息18万多条,进一步夯实了婚姻登记数据库,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认真做好“家和计划”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咨询服务,传授适应的家庭互动技能,普及和谐婚姻家庭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四是不断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提速、创优”的服务工作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服务中争优,在细节上规范,积极利用窗口平台及时向群众宣传推广民政惠民政策。

3.大力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宣传引导,提倡文明治丧,巩固我区100%火化率的成果;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保障困难家庭基本治丧需求, 2017年共为189名困难群众给予治丧费补助30.12万元;积极推行“平价治丧、文明治丧”惠民服务,与周边四家殡仪服务机构续签了《治丧服务协议》,保障辖区居民基本治丧需求;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强化殡葬服务机构价格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不够深入,法治体系还需完善,法治理论联系实践不够,不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深层次问题。二是执法队伍不强,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局内暂无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仅有13人,人员少,任务重,难以满足民政部门执法监管的需求。三是由于民政执法权有限,执法工作受到很大制约,与执法监管需求的矛盾凸显,对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存在不服管、管不了的问题,损害了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完善民政法治体系建设。一是抓好政策理论研究,逐步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公共服务、民政能力建设体系等。二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的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营造民政工作法治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法治观念,督促民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和运用民政法规,真正做到行政行为法定化。二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执行报告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实践推动民政工作法治。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减少民政工作的主观随意性、盲目性,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民生惠民政策,保障民生资金使用到位,真抓实干改善民生。三是要坚持协调推进,注重总结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积极改进、奋力拼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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