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7:37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渝中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yz.gov.cn)查阅或下载。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切实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将民政领域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动态信息70条、公示公告43条、财政预决算情况4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87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67条、其他信息153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最新的权责清单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精神,切实加强区政府网站民政子页面建设,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按照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规范和调整了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监督机制,局办公室牵头,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严格按照网上监测通报整改完善。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目前我局只保留了政府网站民政子页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途径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随着权力事项的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愈加复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进行调整改进。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通过“民政讲堂”、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培训,不断提升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渝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