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由区民政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区政府网站(http://www.cqyz.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着力加大重点民生领域、重要惠民政策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透明行使,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10 |
27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9 |
-2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 |
-51 |
27 | |
行政强制 |
7 |
-5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2215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业务公开还存在时间不一致、内容不够细致等问题。三是由于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公开内容格式上还不能完全统一,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紧密结合民政工作重点和热点,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扎实推动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