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三举措”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0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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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区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一是建立机制,成立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族宗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族宗教委分管领导、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有序开展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二是开展试点,确定重庆市基督教圣爱堂、重庆市天主教若瑟堂、重庆市基督教解放西路礼拜堂、重庆市能仁寺四个宗教场所进行试点,对照《重庆市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培训,分析、解决登记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三是简化流程,按照“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加强与宗教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件,按“即办件”确保“只跑一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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