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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7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负责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跨地区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03-07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对外交流、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牵头建议提案办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财务、信访、安全、档案、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按照权限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工作;负责专家管理服务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按权限承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

(三)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准入指导、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牵头负责紧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按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

(四)就业管理科。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和落实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准入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技工院校的属地监管工作;统筹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组织落实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牵头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统筹推进本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社会保险科。组织实施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康复、伤残等级鉴定、病退鉴定等工作;负责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核工作。

(六)劳动保障监察科。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处置有关突发事件;依法监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培训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督促有关案件办理,规范指导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统一行使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基金、职业中介活动和职业资格培训监管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七)劳动关系和仲裁管理科。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劳务派遣行业和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准入指导和监管;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

(八)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易地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区级以上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2024-03-07
下属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